以坚强党性为根本保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中华魂》杂志2026年6期 · 2026-06-08 11:24:56

杨泽坤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一重要论断,从党性与政绩观的内在联系出发,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为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价值坐标和实践路径。党性是共产党人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决定着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取向,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只有党性坚强,才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只有摒弃私心杂念,才能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克服急功近利、虚假浮夸等错误倾向;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真实政绩。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理解并牢牢把握党性的决定性作用,对于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党性决定政绩观的根本立场

政绩观首先回答“政绩为谁而树”这一根本性、方向性问题。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这一性质从根本上决定了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必须立足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

从理论逻辑来看,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具体体现,集中反映着“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一根本政治立场。党性强的党员干部,心中始终装着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会自觉站在群众立场上,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第一标准。反之,党性弱化、党性不纯的干部,则容易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追求短期轰动效应和个人升迁资本,最终留下的不是福祉而是包袱、不是口碑而是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形象和公信力。

从历史实践来看,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用行动诠释了党性的磅礴力量。焦裕禄“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在兰考那片贫瘠的土地上,以病弱之躯带领群众治理“三害”,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谷文昌怀揣“不把人民拯救出苦难,共产党来干什么”的坚定信念,带领东山人民苦战十几载,将昔日风沙肆虐的荒岛变成郁郁葱葱的海上绿洲,当地百姓“先祭谷公,后祭祖宗”。廖俊波以“能在现场就不在会场”的务实作风,把群众当亲人,把为民造福当作人生最大的快乐。他们胸中无小我、心中有大局,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为群众造福、得群众认可、让群众铭记的真实业绩、扎实政绩。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共产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就是为老百姓办事的,让老百姓生活更幸福就是共产党的事业。”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原点,阐明了“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坚定政治立场。

从时代要求来看,“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202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特别指出:“‘十五五’开局之年,无论是制定规划还是部署实施,都需要有正确的政绩观。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强调政绩观也很有针对性。”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的政治高度,时刻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只有始终以坚强党性校准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才能心无旁骛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二、党性决定政绩观的价值取向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还要深入回答“树什么样的政绩”这一重要问题。党性强,就能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系统思维和战略眼光;党性强,就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而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

2005年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潜绩”与“显绩”》一文,明确指出:“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做埋头苦干的实事,不求急功近利的‘显绩’,创造泽被后人的‘潜绩’。”这段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显绩”与“潜绩”的辩证统一关系,标注出新时代共产党人干事创业的价值坐标。所谓“显绩”,往往是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眼前变化,如道路修通、高楼拔地、产业发展;所谓“潜绩”,则往往是打基础、利长远、惠子孙的隐性工程,如生态修复、人才培养、制度创新、水源涵养。“显绩”与“潜绩”并非对立,而是互为条件、相互转化的统一体。没有“潜绩”的深厚积累,“显绩”就是无源之水;没有“显绩”的及时呈现,“潜绩”也难以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党性坚强的干部,既注重创造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显性政绩,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更注重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子孙的隐性政绩,不因换届调整思路、不因短期效益不明显而半途而废。反之,党性不纯的干部往往热衷于“短平快”的“显绩”,对需要长期投入的“潜绩”缺乏兴趣,甚至为了制造“显绩”而透支未来、破坏生态、积累风险。

从浙江“千万工程”的生动实践中,我们能够深切感受到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的重大意义。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从整治农村环境这一“小事”入手,做的是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20多年来,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持续深化“千万工程”,使得万千乡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环境整治走向了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这正是正确政绩观的集中彰显。“功成不必在我”讲的是长远眼光、历史耐心,不贪一时“显绩”;“功成必定有我”讲的是责任担当、奋斗精神,立足岗位实干。再看山西右玉县,历任县委书记带领群众一任接着一任植树造林,把“不毛之地”变成“塞上绿洲”,靠的就是“功成不必在我”的党性觉悟。再看河北塞罕坝,三代建设者用60多年时间把荒漠变成百万亩人工林海,靠的同样是“潜绩”意识的代代传承。

党性修养非一日之功,政绩观校准需长期锤炼。党员干部强化理论武装,就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丰富内涵,把党性要求内化为价值追求,从思想根源上杜绝功利主义、机会主义。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要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聚焦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安全等民生痛点,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在苦干实干中不断锤炼党性、提升境界。

三、党性决定政绩观的实践要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回答“靠什么树政绩”这一关键问题。党性强,就能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不搞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盲目蛮干的那一套。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要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不在追求政绩上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那一套,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共产党人党性的集中体现。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这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真实情况,了解实际需求,不主观臆断、不脱离实际、不闭门造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当年他在河北正定任职时,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全县所有村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半城郊型”经济发展路子;在福建宁德,他通过深入调研提出“弱鸟先飞”理念,带领群众摆脱贫困。这些都是坚持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的生动范例。

“以实干出政绩”,核心要突出一个“实”字。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真金白银的增长,坚决反对数据造假、注水政绩。要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风险观,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对于脱离实际急躁冒进、层层加码、乱铺摊子、盲目举债搞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坚决纠正。要保持一股“干”劲,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以钉钉子精神化解历史遗留难题,开创工作新局面。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与此同时,要坚决纠治“重纸面轻实效、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轻长远”等政绩观偏差问题。要改进考核考察方式,让考察的镜头对准一线、聚焦群众,多看“后院”和“角落”,多听群众口碑和真实反映,引导干部摒弃“虚功”、真抓实干。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防止过度留痕、层层加码,让基层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落实、求实效上。

四、党性决定政绩观的制度保障

党性作用的发挥,既靠内在的自我修养、思想自觉,也靠外在的制度约束、机制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制度抓手,能够有效促使干部把心思用在干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求实效上。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功能定位差异显著,一套僵化统一的考核模板无法精准适配多元复杂的实践场景。必须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理念贯穿考核工作全过程,破除“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的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使考核指标深度契合不同地区的战略定位与发展蓝图。对创新驱动地区,就要提升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人才集聚、研发投入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引导其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对生态安全屏障地区,就要重点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成效、碳汇能力、环境质量改善等指标,引导其守护好绿水青山;对粮食主产区,就要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耕地保护、农民收入增长等作为硬杠杠,引导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贡献;对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就要充分考虑其维护稳定、促进团结、固边兴边的特殊贡献,不简单套用经济增速指标。

同时,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切实提高依事评人、知事识人的穿透力和精准度,实现政绩考核与政绩观评价的高度统一。强化多源数据比对验证、实地核查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挤干考核“水分”,考出发展“实料”。注重引入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真正成为政绩的评判者。建立干部考核评价数据库,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动态跟踪、综合分析干部的实绩表现,系统回答“好干部在哪里、干部好在哪里”。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的关键一环。将考核结果与资源配置、政策支持、干部选用等更紧密地挂钩,大力营造注重实绩、崇尚实干、尊重规律、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坚持以考选人、以考促干,对考核优秀、政绩突出的干部大胆使用,对考核不称职、政绩观存在严重偏差的干部及时调整。注重考核结果与干部选育管用之间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考核反馈、改进提升的闭环机制,让干部知道好在哪、差在哪、往哪改,真正发挥考核的引导、激励和约束作用。

五、党性决定政绩观的纠偏机制

政绩观偏差是党性不纯的直接表现,是事业发展的大敌。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错位,在公与私的问题上犯糊涂、出问题,错把工作岗当作交易场,将分管领域视为“私人领地”,对自己的事患得患失、斤斤计较,对群众的事却大而化之、敷衍塞责;有的为了个人升迁搞“形象工程”,不顾财力盲目举债,留下一堆“烂摊子”;有的为了制造“亮点”搞数据造假、浮夸虚报;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对前任遗留问题推三阻四、视而不见。凡此种种,皆因私心太重、党性不纯。党性一旦被私心侵蚀,久而久之、听之任之,就会从政绩观偏差滑向腐化堕落的泥淖,教训极其深刻。

当前,要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扣贯彻“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把问题查清、找准、剖深,精准务实抓好整改。要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刻汲取经验教训,特别是从近年来查处的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典型案例中受到警醒,提高党性觉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构建起“察实情、辨真绩、树导向”的全链条机制,推动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心思用在干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求实效上。

尽快把制度规矩补齐立好,把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为了谁干、应当怎样干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并且配套完善问责办法,让制度真正长出“牙齿”、硬起来,充分发挥引导激励和规范约束作用。对因政绩观偏差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区分是为公还是为私、是改革创新还是违纪违法、是出于无心还是有意为之,为敢于担当、踏实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党性是灵魂,决定着政绩观的方向、立场、内涵和实践效果。党性正则政绩观正,党性强则政绩观牢,党性纯则政绩观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说到底是一个党性问题、觉悟问题、立场问题。只有坚持不懈加强党性修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才能从根子上解决好政绩观问题,确保政绩观永不偏向、永不迷航。

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没有捷径,唯有实干。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以坚强党性为根本保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推向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值班编辑:白雪、显洋

技术支持:李馨雨

值班总编:闫金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