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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育管理中激活社会组织服务新动能  为奋进复兴征程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中华魂》杂志2026年7期 · 2026-07-09 14:19:56

姚有林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等重大部署,为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做好社会组织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实践表明,社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在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上,进一步激活社会组织服务新动能,确保广大社会组织实现从“量的增长”向“结构优化与质效提升”的深刻转型,更好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四个服务”作用。
一、把牢政治方向: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
回溯百余年党史,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一脉相承、与时俱进。自1927年党的五大首次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界定“社会团体”及三级指导关系,开启党对社会力量的制度联结以来,1945年党的七大首提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的“辩证关系”,确立了党群纽带功能的理论基石。2007年党的十七大正式以“社会组织”名称替代“民间组织”,标志着概念定型并纳入国家话语体系。2015年《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出台,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是战斗堡垒”。2018年《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未建党组织”列入异常名录并全面要求推行“党建入章”,推动党建从“软要求”变为“硬约束”。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协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架构。党的二十大进一步要求“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动全覆盖走向纵深。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并强调“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标志着“培育与管理并重”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上的战略性任务。
中国式现代化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既需要党和政府“看得见的手”把舵定向,也需要市场“无形之手”高效配置资源,更需要社会组织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截至2024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社会组织约87.2万个(社会团体约38.1万个、基金会9801个、社会服务机构约48.1万个),吸纳就业1133.8万人,另有数以百万计的社区社会组织活跃在基层一线。它们不以营利为目的,却在减贫济困、养老托育、行业自律、应急救灾、文化传承中创造了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然而我们也清醒看到,培育扶持不均衡、监督管理不严密、结构布局不优化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地方社会组织“多而不强、活而无序”,个别甚至把公益慈善当作生意,到处乱收费或借公益之名行敛财之实。唯有“一手抓培育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才能真正让这支力量与中国式现代化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释放鲜明信号:“培育”与“管理”是一体两面的辩证关系。首先,这绝非“管死”而是“管好促活”,二者互为表里,培育是目的,管理是手段,规范是前提,发展是归宿,脱离了培育的监管容易“一管就死”,缺失了管理的培育则会导致“一放就乱”。其次,改革突出“行业协会商会”这一关键抓手,作为连接政府与产业的枢纽型组织,其脱钩改革后的能力建设、收费规范与服务转型,直接关乎营商环境的优化与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再次,全会将社会组织工作与新经济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统筹部署,标志着这项工作已从单一的“民政业务”上升为党的社会工作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纳入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的统筹格局。让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既不照搬西方“结社自由”的放任模式,也不回退到计划体制下的僵化管控,而是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实现社会组织“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既依法自治又同心同向”的良性发展。
二、精准施策“育”:从粗放发展到“精准滴灌”
精准施策“育”,核心在于推动社会组织从“野蛮生长”向“精准滴灌”转型。真正的培育绝非“一批了之”或“一审了之”,而是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管理体系。这要求我们告别“大水漫灌”式的粗放模式,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实施差异化的扶持策略。既要通过政策集成提供阳光雨露,又要通过专业孵化深耕细作。从登记注册的“出生”环节,到等级评估的“成长”环节,再到出清退出的“新陈代谢”环节,每一个节点都要有相应的赋能措施。通过精准识别需求、精准投放资源、精准考核成效,切实解决社会组织“落地难、存活弱、能力缺”的痛点,让每一份培育资源都能转化为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群众的实际效能。
一是调结构,登记关口“扬抑有度”。在登记关口实施“有扬有抑”的动态调节,是优化社会组织结构的首要环节。一方面,对科技类、环保类、公益慈善类、养老服务类及社区社会组织、乡村振兴领域社会组织开辟绿色通道,在注册资金、场地支持上予以倾斜,实现重点孵化。另一方面,对业务范围泛化、同质化严重的联谊型组织及负责人资格存疑、资金来源不清的申请从严审查,把好准入关。同时,建立“退出类”常态清理机制,坚决清退长期“零活动、零收入、零人员”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仅徐州市2025年就清理注销1475家。这正是民政部提出的“四个一批”工作法的生动实践:通过培育发展一批、规范管理一批、调整整合一批、依法处置一批,精准调优存量、严控增量,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腾挪空间。
二是强赋能,让社会组织靠专业能力强起来。要让社会组织摆脱对行政资源的依赖,真正靠专业能力强起来,必须构建多维度的赋能体系。首先,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将养老、助残、社区矫正等适宜服务纳入强制性购买目录,以稳定的契约关系替代“临时打赏式”资助。其次,加速税收优惠落地,尽管全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已超1.6万家(较2020年增长约70%),但仍需攻克免税资格申办难、票据使用不便等痛点,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再次,要依托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孵化站打造“三位一体”孵化基地,通过免租工位、能力建设与资源对接,助力初创社会组织度过“低谷期”,并通过“以评促建”完善等级评估,将结果与承接服务、评优资质硬性挂钩,让社会组织“5A级”评定成为货真价实的“含金量认证”。最根本的是实现“人才归位”,将从业者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打通社工职业资格与职称晋升通道,从根源上解决“留不住人”的难题。
三是促协同,让党建与业务“六同步”更有成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嵌入式”党建把准航向,着力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难题,各地探索出的“六同步”机制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与党建筹备同步、章程核准与党建要求嵌入同步、年检年报与党建成效检查同步、专项抽查与党建落实情况核验同步、等级评估与党建工作评分同步、教育培训与党组织活动开展同步。在此基础上,叠加“两纳入”(把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纳入章程)的制度约束与“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班子与管理层交叉任职)的治理结构,从制度设计上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确保社会组织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规范运行和发展。
三、激发动能“用”:以“四个服务”检验培育管理新成效
社会组织最终的价值标尺,不在登记表上、不在奖牌墙上,而是在老百姓的口碑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社会组织工作纳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全局,其根本指向绝非仅仅为了“多几个注册主体”或“多一笔财政资金流转”,而是要激活一股“柔性却极具韧性的治理力量”——在“大国治理”的背景下,政府管兜底、市场管效率,而社会组织要补的,恰恰是两者之间最容易忽略的缝隙:用同理心化解刚性管理触碰不到的痛点,用志愿精神缝合市场机制覆盖不到的盲区。以此为标尺,社会组织激发动能的落脚点,必然聚焦到为“四个服务”的躬行实践上。
一是服务国家战略。社会组织作为国家战略落地的“助推器”与“轻骑兵”,以其独特的灵活性、专业性和公益性,弥补了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间的缝隙。在乡村振兴主战场,其角色已超越单纯捐赠,转向深度产业赋能。如,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深入中西部脱贫县,通过引入现代农业技术、打造地标品牌、开展电商培训,将“输血”转为“造血”,精准激活乡村沉睡资源。在区域协调发展中,行业协会商会打破行政壁垒,搭建跨省产学研对接平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精准匹配与创新要素流动,有效助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在“双碳”目标引领下,环保公益网络通过倡导低碳生活、监督减排及提供智库服务,凝聚全社会共抓大保护的磅礴力量。实践证明,社会组织虽无行政权力,却能凭借“软治理”撬动“硬资源”,在国家战略的关键节点上精准发力,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战略协同力量。
二是服务社会供给。面对“一老一小”、残疾人、困境儿童等最脆弱群体,政府承担着保基本、兜底线的重要职责,但面对多元化、个性化的社会需求,仅靠行政力量往往难以面面俱到。社会组织凭借其灵活性、专业性与人文关怀,是填补空白、拾遗补缺的“补短板者”。在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社会组织提供的日间照料、助餐助浴、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有效缓解了居家养老压力;针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他们开展的心理创伤干预、课业辅导、家庭支持计划,为孩子们撑起了“保护伞”。在助残领域,社会组织通过社区融入小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特殊群体重建生活信心。这些领域往往投入大、回报低、见效慢,是“政府顾不上、市场不愿做”的缝隙地带,却恰恰是社会组织大显身手的主战场。它们像毛细血管一样渗透到社会最末梢,将温暖精准送达最需要的人,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更具包容性与温度,切实增强弱势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三是服务行业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作为市场经济的“调节器”,其核心使命绝非停留在传统的“管会员、收会费”层面,而是向“建标准、搭平台、促共治”的深度转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特别强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正是要彻底激活这一枢纽型的治理功能。具体而言,其调节作用体现在全产业链的协同上:通过制定团体标准,填补国家标准空白,引领行业技术升级;通过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行规行约,遏制恶性竞争;通过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打通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堵点;通过调解贸易纠纷,以行业自律化解矛盾,降低司法成本;最终代表行业参与政策制定,让“懂行”的声音成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改革的关键在于去行政化,回归服务本位。只有当行业协会商会真正具备了专业权威性与公信力,不再依赖行政授权搞垄断经营,才能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左膀右臂”和市场微观运行的“润滑剂”,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实支撑。
四是服务群众需求。社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其核心职能在于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与民情上传的“最先一公里”。它们不仅是政策的“翻译官”,更是民意的“传感器”。一方面,社会组织将宏观抽象的政策语言“翻译”成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家常话,通过社区活动、个案服务等形式,让党的惠民举措真正走进百姓心里,消除政策认知的温差。另一方面,它们深入基层肌理,敏锐捕捉群众的具体诉求,并将其提炼、转化为政策优化的输入源。这种双向传导机制,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社会领域的微观实践。它打破了自上而下的单向维度的管理,构建起平等互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多维治理新范式。通过这座“连心桥”,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得以被看见、被重视、被解决,党和政府的执政根基也在这种有温度的互动中愈发坚实。
四、从严依规“管”:让立规矩、明底线、严惩戒常态化
(一)事前:严把登记审查“入口关”。从严依规“管”,首要在事前把好“入口关”。培育的前提是管好,管好的核心是管住“人、财、物、事”。这既是落实五部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要求,也是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培育管理”部署的先行响应,构建起全周期监管闭环。一方面,实施“事先告知”,向发起人明确——社会组织是非营利法人,捐赠资产绝不等同于入股投资或可分配利润,“赚了钱不能分红”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另一方面,强化“负责人资格审查”,对拟任负责人是否存在失信、犯罪记录或被撤销职务等情况进行穿透式核查,从源头挡住“害群之马”。同时,严格执行“党建入章前置审核”,对章程未按规定载明党建条款的坚决不予登记,确保政治基因从起步阶段即嵌入组织血脉。
(二)事中:运行监管,紧盯薄弱风险点。一是紧盯内部治理虚化问题。针对“会长一言堂”、秘书长暗箱操作等顽疾,强制落实理事会与监事(会)的分权制衡机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协调配合。同时,建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全程记录留存制度,实现决策过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从制度上铲除个人专断的土壤。二是紧盯财务乱象问题。依托独立财会制度、重大项目定期审计及负责人离任审计,构建严密的资金监管网。特别是强化非营利属性穿透式监管,严查账外账、关联方利益输送及变相分红,确保每一分公益资产都在阳光下运行,严防“公益资产”跑冒滴漏。三是紧盯分支(代表)机构失控问题。针对分支机构私自对外签约、违规收费等乱象,将其设立数量、命名规范及活动范围列为年报必查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明码标价及评比达标表彰前置审批,坚决查处“关联交易”背后的隐性违规问题,彻底封堵监管漏洞,确保社会组织肌体健康。
(三)事后:信用惩戒+执法清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2025年,各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年累计处置非法社会组织930个,其中依法取缔203个、劝散339个、自行解散321个、引导登记67个。特别是针对冒用“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蹭热点误导公众的“山寨组织”实施精准打击,有效铲除了非法敛财的生存土壤,有力净化了行业生态。在“事后”惩戒环节,监管重心正从单纯的行政处罚转向构建严密的信用约束闭环。这一链条环环相扣:首先将违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情节严重者升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随即触发实质性惩戒,取消税收优惠资格、禁止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并进行全网公示曝光,最终导致法定代表人面临任职限制。这套组合拳的逻辑是“倒挂失信成本”。过去,部分社会组织敢于铤而走险,往往因为违规收益大于成本。如今,随着社会组织信用惩戒机制的完善,一旦失信,不仅意味着其经济命脉被切断,更意味着在社会组织体系内的“自我毁灭”。只有当“失信成本”远高于“违规收益”时,才能真正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震慑力,形成清朗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必须以党的领导定向领航,筑牢信仰之基;以公益初心滋养民心,站稳人民立场;以精准培育蓄势赋能,厚植发展优势;以从严监管促进规范,净化行业生态;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全面激活社会组织服务新动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综合纪委书记、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副主任)
值班编辑:白雪、显洋
技术支持:李馨雨
值班总编:闫金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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