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峰 郭豫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这一重要指示,为我国智能经济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根本遵循。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明确以深化拓展“人工智能+”为核心路径,加快新一代智能终端与智能体推广,推动重点领域商业化规模化应用,培育智能原生新业态新模式。所谓智能经济,是指以人工智能(AI)为核心驱动力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智能经济既是激发创新活力、重塑产业格局的“红利引擎”,也是加剧分化、考验治理能力的现实考题。随着全球技术经济范式的深刻变革,我国正步入以数据、知识、智慧为核心要素,以人工智能为关键支撑的智能经济时代。大力推动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智能经济的重要论述,“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在重点领域商业化规模化应用,实现经济社会生产精准化、服务个性化、决策智能化等,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智能经济实现了要素结构、生产模式与发展范式的全方位跃升
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纵观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历程,随着核心生产要素与技术的迭代,人类的经济形态先后经历了多次根本性范式转换,总体可划分为四大递进阶段:采集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
采集经济是人类最早的经济形态,其核心生产要素为人力与自然禀赋。人类主要依靠采集植物果实、狩猎野生动物获取生活资料,生产活动高度依赖自然环境,社会分工简单且不稳定,生产力水平处于极低水平。
农业经济以土地和劳动力为核心要素,依靠自然禀赋与简单手工工具开展生产,形成定居农耕与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经济发展缓慢。
进入近代后,蒸汽机、电力等技术革命催生了工业经济范式,资本、能源与机器成为关键生产要素,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的工业生产成为主导,人类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但是经济增长高度依赖物质资源消耗。
知识经济最早由联合国研究机构于1990年提出。1996年OECD明确其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20世纪中后期,计算机与互联网的出现与发展推动经济进入知识经济范式,不再依附于机器设备等物质资本,信息与可编码知识上升为核心生产要素,知识的生产、传播与应用成为价值创造的主要来源。
智能经济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迭代而生,本质上属于知识经济范式,是知识经济演进升级的高阶形态。智能经济进一步凸显人的智力禀赋、智慧能力与创造性思维的核心主导作用,呈现出生产要素高度无形化、产业规模效应倍增、产业组织生态化、发展可持续化、技术创新自我强化等全新特征,实现了要素结构、生产模式与发展范式的全方位跃升。
在全球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背景下,我国智能经济凭借独特发展优势,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已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发展态势呈现系统化推进、多层次突破、规模化落地的良好格局。
发展禀赋优势,支撑智能经济高效发展。我国智能经济的快速崛起,根植于自身独特的发展禀赋,形成了特有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制度统筹优势。依托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我国构建起自上而下、协同高效的政策统筹机制,聚焦智能经济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布局、产业协同等关键领域,集中资源突破核心瓶颈,为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制度保障。二是产业体系优势。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门类最齐全、配套最完善的工业体系,覆盖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全领域,应用场景丰富,可推动智能技术快速落地验证、迭代优化,形成“研发—应用—迭代”的良性循环。三是要素规模优势。我国庞大的数字用户群体产生海量数据,为技术研发、算法优化提供充足支撑;算力基础设施加速布局,形成覆盖全国的算力网络;完整产业链有效降低发展成本,提升产业竞争力。这三个方面构成智能经济发展的硬核支撑。四是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超大规模内需市场与多元市场主体,为智能产品、服务提供广阔空间,也为技术创新提供充足动力。
发展态势清晰,迭代升级持续提速。依托自身优势,我国智能经济在政策支持、基础投入、产业应用等层面迎来多重机遇,推动其从技术突破向规模化应用跨越,逐步从“增量补充”转变为国民经济“核心支柱”。
政策支持层面,顶层设计持续完善,形成全方位保障体系。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智能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实施路径。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构建起“顶层设计+具体部署+落地执行”的完整体系,引导资源向智能经济领域集聚。清晰的路线图与完善的保障链相辅相成,为智能经济营造出可预期、能扎根、利长远的政策沃土。
基础投入层面,数据、算力、算法三要素协同发力,筑牢发展根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持续完善,数据确权、流通、交易机制逐步健全,海量数据资源为智能技术迭代提供有力支撑;“东数西算”工程深入推进,算力基础设施持续升级,可满足AI大模型研发与场景应用需求;算法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可控,产学研协同创新生态日益完善。
产业应用层面,融合赋能持续深化,催生新动能新业态。人工智能技术深度渗透千行百业,一方面推动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提质增效、绿色转型。另一方面催生新业态,智能原生企业和AI服务平台同步兴起,前沿产品加速迭代,推动智能经济产业体系完善、能级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二、智能经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多重挑战
智能经济在释放增长动能、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面临多重挑战。主要体现在: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科技造福人民”的重要指示要求存在差距;与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包容发展、保障民生”的战略部署存在差距;与高质量发展、公平正义、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价值取向存在差距。
AI不合理替代人工,引发失业、商品服务品质下降、人际疏离等一系列问题,进而导致经济社会多重困境。AI对人工的替代可以分为合理替代和不合理替代。合理的AI替代,以提质增效、保障权益为核心导向,主要针对高危、繁重、重复性强的工作岗位。此类替代严格遵循“不降低产品与服务品质”的原则,通过AI技术承接人工无法安全高效完成的工作,既能大幅提升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也能将劳动者从危险、繁重的劳动环境中解放出来,实现人机协同发展,充分发挥AI的赋能价值,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合理的AI替代,把人当作工具,以单纯压缩人力成本为唯一目标,忽视产品与服务品质的保障,进而引发一系列连锁问题,形成多重负反馈循环,容易导致经济社会陷入多重困境。其一,盲目用AI替代人工,会直接导致大量人工岗位消失,叠加因为合理替代导致的净失业,引发严重的就业问题,滋生各类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其二,失业直接导致劳动者收入大幅下降,进而引发消费能力不足、消费需求萎缩、经济萎靡,形成“失业→收入下降→消费不足→经济萎靡→就业不足→失业”的闭环负反馈循环,持续拖累整体经济发展。其三,忽视岗位适配性的盲目替代,会直接导致商品与服务品质大幅下滑,进而形成“AI替代→商品与服务品质下降→消费降级、消费下降→企业生存压力加剧→进一步压缩成本→商品与服务品质持续下降”的恶性负反馈循环,致使行业乃至整个经济陷入低质量发展泥潭。其四,AI在生活服务业的替代,大幅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的面对面社会性互动,长期来看,人们被迫逐渐适应非接触、非交流的服务模式,会导致人的社会性逐步减弱,进而引发人际疏离、社交能力退化等一系列衍生社会问题,进一步加剧社会发展困境。
技能分化和数字鸿沟,进一步放大了社会发展中的三大差距,加剧了经济社会的失衡状态。一是技能溢价持续扩大收入差距。在AI技术深度应用的背景下,高技能劳动者能够与智能技术高效协同,充分发挥技术赋能价值,其劳动产出效率与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价值被进一步放大,进而获得更高的技能溢价与收入回报。而中低技能劳动者因自身技能难以适配智能技术需求,面临被AI替代的高风险,就业稳定性下降,劳动议价能力持续削弱,收入增长乏力,最终导致高技能与中低技能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进一步加剧社会贫富两极分化。二是数字鸿沟进一步放大地区差距与城乡差距。智能经济的集聚效应与网络效应具有明显的“马太效应”,导致发展成果在地区与城乡之间分配严重失衡。智能经济发达的地区及少数大城市,凭借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丰富的数据资源与充足的数字人才,牢牢占据创新高地,持续享受技术红利,发展优势不断巩固。而其他地区及广大农村地区,在数字基建覆盖、数据资源获取、数字人才储备、产业布局、就业机会与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短板,难以有效融入智能经济发展格局,数字鸿沟的存在不仅阻碍了其发展步伐,更固化了既有的区域差距与城乡差距,不利于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与共同富裕。
数据垄断滋生数字寡头,违背公平正义,破坏市场秩序,侵蚀民生福祉。部分平台型企业依靠数据垄断,本质上已成为数字寡头,它们凭借多重复合权力——包括传统的市场权力、对海量数据垄断的数据权力、通过不透明算法影响认知与行为的算法权力,以及在平台上制定并执行规则、扮演“私人政府”角色的治理权力,独享利益,把成本和风险转嫁给商户、用户以及社会,违背公平正义,破坏市场秩序,侵蚀民生福祉。具体而言,平台借助各种套路式营销以及实时比价机制加剧商户间的内卷,引发恶性价格竞争,商户正常利润被侵蚀,不得不削减成本、减少雇员与工资,商品与服务质量整体下滑,假冒伪劣大行其道,经济陷入低质量发展负反馈。数字寡头凭借其资金与数据资源优势,通过复制、收购或挤压等方式压制潜在竞争者,严重抑制创新。外卖、网约车等平台利用算法极限压榨平台灵活就业者,损害劳动者权益。基于对用户数据的精细掌握,平台对忠诚度较高或价格敏感度较低的用户实施差异化定价,“大数据杀熟”现象频发。数字寡头以高额佣金形式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数字租金”,成为实际上的“收租者”,侵蚀商家、开发者利润。超级平台跨界渗透关键领域,易形成系统性风险,影响宏观经济稳定。
技术治理滞后带来多方面的社会风险。随着智能经济的深入发展,技术治理面临诸多复杂挑战,主要体现在技术伦理、数据安全、系统安全、制度适配及社会安全五个维度。在技术伦理方面,人工智能算法的“黑箱”特性及潜在的歧视问题日益引发公众担忧。当AI在医疗、司法、金融等关键领域做出错误决策时,其判断过程往往缺乏可解释性,导致责任主体难以明确,系统调试与救济机制亦难以奏效。在数据安全层面,当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时,泄露与隐私侵犯的风险将显著上升。特别是在人脸识别和个性化推荐等技术广泛应用的背景下,个人隐私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系统安全方面,高度依赖人工智能的社会基础设施(如电网、交通和金融网络)更易成为恶意攻击的目标。攻击者可通过训练数据投毒或利用模型漏洞对AI系统实施欺骗,进而引发重大故障甚至灾难性后果。制度适配层面,现有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全适应智能经济的动态特征。自主系统的责任认定、算法公平性监管、智能系统安全标准等关键领域仍缺乏专门立法,导致出现监管空白与执法困境,亟须建立与之匹配的法律与伦理治理框架。在社会安全维度,AI能够高效生成逼真的虚假信息,并通过社交机器人和算法推荐扩大影响力,实施个性化宣传操纵,煽动社会对立甚至引发政治危机,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智能技术的不当使用正在引发人的异化与退化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屏幕的过度使用不仅易导致成瘾和手机依赖,还引发视力损害、心理焦虑、抑郁情绪、睡眠质量下降、记忆力减退以及颈椎和脊柱健康问题。二是短视频的碎片化传播方式,削弱了人们的注意力与专注力,对深度思考和学习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三是过度依赖人工智能进行决策,则可能使人逐步丧失批判性思维和独立认知能力,甚至导致智力水平的下降。四是算法推荐机制虽提升了信息分发效率,却加剧了“信息茧房”效应,使用户不断被固化于已有观点之中,不仅阻碍多元认知,还助推观念对立和社会共识的撕裂。尤其是某些平台网络参与者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肆意发布极端化观念误导公众认知,传播假冒伪劣信息混淆视听,严重扰乱网络信息秩序,误导社会公众判断。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的不断发展,一些人更倾向于沉浸在由AI构建的“完美幻境”中,减少与现实世界中他人的互动,从而加剧社会疏离与孤独感,甚至削弱对共同客观现实的感知,动摇社会纽带的基础。加之依托快递、外卖的“居家化”生活模式持续盛行,越来越多人尤其是部分年轻人,主动或被动地减少社会参与:逐渐放弃现实交往、远离户外活动、疏于建立亲密关系,甚至推迟或放弃婚恋与生育,进一步加剧个体与社会的脱节,年轻一代陷入生育危机。
三、推动我国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与对策
面对智能经济的变革与挑战,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有益、安全、公平”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研究落实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完善人工智能治理”部署,摒弃工具理性至上,坚守价值理性内核,推动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效率与公平统一、发展与人文融合,坚持智能经济始终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根本目标,确保智能经济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完善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促进就业的措施。研究完善智能替代人工的财政税收等政策,既要鼓励科技研发和应用,也要尊重和保护就业权利。坚持以人为本的高质量发展,研究出台约束性标准,引导企业良性竞争、良性发展,限制不合理AI替代。深化教育改革,构建以人为本的终身学习体系,夯实人的发展根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灵活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就业人员各项权利,破解就业分化难题。
引导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布局智能经济。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序推动就业稳定的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市民化。推动智能技术普惠应用,补齐欠发达地区、基层智能基础设施短板,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健全治理框架,以价值理性规范技术应用。建立伦理先行、法治保障、风险可控的治理体系,完善全流程伦理审查机制,对智能技术研发、应用实行伦理评估,明确技术应用的人文底线,确保技术符合公平、正义价值导向。
强化反垄断与数据监管,遏制数字寡头垄断。构建全链条、综合性的平台垄断监管体系,形成“法规保障、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惩处”的闭环监管,实现既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又保障民生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坚守人文导向,推动智能经济与人的全面发展深度融合。要广泛开展全民数字素养教育,引导公众合理运用智能技术,让智能技术精准服务于人的身心健康、能力提升与社会交往,有效规避数字技术带来的异化与退化问题。立足人的发展需求,让智能经济充分发挥赋能价值,成为促进人的解放、提升人类福祉、助力人实现全面发展的核心动力。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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