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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这一重大论断,将政绩观问题从一般的作风层面、方法层面提升到党性修养的哲学高度,深刻揭示了政绩观的本质规定性:它不是单纯的工作方法选择,而是党性纯度的直接投射。8月24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教育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建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长效机制工作。作为县、乡、镇、村党组织,处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基层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是否稳固、党群关系是否紧密、党的事业在基层是否枝繁叶茂。当前,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阶段,基层面临的发展任务更重、治理要求更高、群众期盼更多,必须以习近平党建思想校准基层党员干部政绩观,这既是思想淬炼的必修课,更是事业发展的硬要求。
以“大账本”管好“小账本”
习近平党建思想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全面从严治党深刻洗礼,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政绩观整体向好,主流是健康的。但也要清醒看到,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政绩观错位、走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仍然以不同形式存在,其深层病灶值得深入剖析。
时间维度上的短视偏差——“重显绩轻潜绩”。有的基层干部眼睛只盯着任期内能“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热衷于“短平快”项目,而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缺乏耐心;有的把党建工作视为“副业”,认为不如抓项目、抓招商那样“光鲜出彩”,既不深入研究也不真抓落实,导致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两张皮”现象长期存在。这类偏差的实质,是政绩评价的“时间错位”——以短期可见的“产出率”替代了长期有效的“收益率”、把个人任期内的“小账本”当成了党和人民事业的“大账本”。
动机维度上的功利偏差——“重造势轻做事”。有的表态多、调门高,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落实却虚多实少;有的满足于会开了、文件发了、活动搞了,把“做了”等同于“做好了”,至于问题是否真正解决、群众是否真正满意,并不真正上心;有的把心思用在给自己“贴金”、为个人“造势”上,偏离了为民造福的正确方向。这类偏差的根源在于,将政绩视为个人晋升的“梯子”而非为民服务的“答卷”,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背离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
结构维度上的失衡偏差——“重局部轻全局”。有的只顾埋头业务而忽视党建引领,弱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的就事论事、头痛医头,缺乏系统观念和战略眼光,抓不住主要矛盾;有的把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置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搞选择性执行、变通性落实、各取所需的“裁缝式”贯彻。
这三类偏差看似表现不同,深层逻辑却有高度的一致性:党员干部在处理“公”与“私”、“近”与“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时,由于党性修养不足、价值排序混乱,发生了系统性的选择偏移。其深层动因,既有理想信念“总开关”松动的主观因素,也有考核评价“指挥棒”不够精准、问责追责“风向标”不够清晰等制度层面的客观诱因。归根结底,是习近平党建思想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正确政绩观没有真正立稳扎根。必须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与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的相关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紧密结合,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正本清源,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履职、担当作为。
立党为公,坚持党性原则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统一,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十六字总要求中居于首位。我们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外,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这里的“公”,既是立党宗旨之公,也是执政目标之公,更是政绩评判之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指导日常工作的政治自觉,坚决摒弃将二者割裂甚至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要以“自我革命”精神校准政绩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纠正自身存在的错误与不足。一个政党如果不能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能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那么它在治国理政中创造的一切所谓“政绩”,都不过是沙滩上的楼阁。
对于基层党员干部而言,以“立党为公”校准政绩观,关键是要实现两个层面的认知跃升:一是深刻认识到管党治党不仅是“最大的政绩”,更是一切政绩得以成立的根本前提——基层党组织如果弱化、虚化、边缘化,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就会动摇,其他任何方面的“成绩”都将失去政治根基;二是要把个人政绩融入党的事业全局来审视,自觉摒弃“政绩归个人”“功劳记在个人名下”的狭隘思维,真正以“公心”驭“私念”、以“大我”统“小我”。这就需要基层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作为日常功课,在持续的理论武装中不断强化“立党为公”的思想自觉,让党性成为每一次决策、每一项工作、每一份付出背后的“定盘星”。
“为民造福”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内核和最终归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要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评价的根本标准问题。政绩的大小高低,不由自我感觉来决定,不由统计数字来包装,不由上级印象来替代,而必须由人民群众来评判。
基层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检验政绩成色的“第一现场”。校准政绩观,就必须把“为民造福”从抽象的理念转化为具体可感的行为准则。要经常想一想“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真正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指数”作为衡量政绩的“硬指标”。为民造福不是一味迎合群众的短期诉求,不是简单充当“收发室”和“传声筒”,更不是搞“花钱买好”式的收买人心,而是在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基层党建工作尤其要防止“自娱自乐”“体内循环”,要把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实效作为检验政绩的核心标尺,让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群众信赖的“主心骨”和“贴心人”。
“科学决策”是正确政绩观的方法论保障。政绩观是否正确,不仅要看动机和立场,还要看路径和方法——立场正确但方法错误,同样可能好心办坏事,甚至造成更大的损失。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的问题日益复杂,利益诉求多元、政策边界交错、风险因素叠加,决策的难度和复杂度远超以往。科学决策的重要性,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凸显。
以科学决策校准政绩观,核心要求是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坚决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自欺欺人的“注水数据”。要尊重客观规律,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不能为了追求一时的“漂亮数据”而透支未来的发展潜力,更不能以“创新”之名行违背规律之实。特别是基层党建工作,决不能搞成“材料党建”“展板党建”“留痕党建”,必须落脚到健全组织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增强服务能力的实际行动上。
“真抓实干”是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品格,也是前述三个方面的落脚点和检验标准。政绩观是否正确,最终要回到实践中接受检验;再正确的决策、再好的规划,如果落不到实处,都是空中楼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要求广大干部“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
基层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功,必须以“实”字当头、“干”字为先。以真抓实干校准政绩观,重在构建“三个闭环”:一是任务闭环: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上级的工作要求,逐项分解、逐件落实、逐条回应,形成从部署到落实、从督查到反馈的完整链条,防止“忙了一年,不知道干成了什么”;二是责任闭环:建立健全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台账,以责任到位推动工作到位,以问责到位倒逼落实到位,特别是对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要坚决整治,把“太平官”“逍遥官”“滑头官”的生存空间压缩到最小;三是评价闭环:完善基层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实物工作量”,不以材料论英雄、不以会议论高低,让那些真正沉下心来抓党建、扑下身子解民忧、甩开膀子促发展的干部有舞台、受褒奖、得重用。同时,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基层干部在正确的方向上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政绩观正则事业兴,政绩观偏则发展损。习近平总书记的告诫振聋发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一问,问的是根本、问的是全局、问的是长远。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身处执政一线,更应当深刻体悟这一问背后沉甸甸的政治分量。党建之“大”不在于形式之热闹,而在于它是一切执政业绩得以成立的那个不可退让的前提。新征程上,我们要自觉以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指引,把“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十六字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扎根基层、实干笃行,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中书写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优异答卷。
(作者系山东省曹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值班编辑:白雪、显洋
技术支持:李馨雨
值班总编:闫金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