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23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弘扬延安精神守护红色根脉”专题座谈会,会议围绕红色资源保护、弘扬延安精神传承等内容深入交流座谈。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涛、县延安精神研究会负责同志康泰山、曹国繁,张兵龙,惠胜利,贺世国应邀参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勇主持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周勇汇报了检察院“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工作成效。近年来,清涧县检察院立足辖区红色资源禀赋,深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主业,精准发力、综合施策,系统寻访革命旧址8处、烈士纪念墓1处,立案办理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件,推动修缮管护旧居3处,设立保护标志碑7块,推动5处革命旧址升格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通过精准法治监督、协同联动履职,徐家沟、高家硷毛泽东旧居等一批红色旧址在法治守护下重焕生机。

李涛对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将延安精神融入检察履职的实践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清涧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筑牢转战陕北红色印记保护屏障,用实干实绩生动诠释了延安精神的新时代内涵与实践价值,要持续加压奋进、主动作为,不断深化红色资源保护治理,为全县红色文化传承、红色文旅发展、红色根脉守护贡献更多检察智慧与力量。
初心永不忘,传承不止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领导表示将持续深学细悟践行延安精神,锚定红色资源保护重点,优化公益诉讼监督举措,推动“寻保传”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以更优检察履职赓续红色血脉、守护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浓厚红色动能。
座谈会后,为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从整体上提升全县弘扬延安精神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县延安精神研究会授予了清涧县人民检察院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再接再厉,继续对保护清涧红色旧址做出新的贡献,建立弘扬延安精神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创建市级、省级先进单位而不懈努力。各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弘扬延安精神示范单位”工作,让弘扬延安精神成为各单位的工作常态和干部群众的行动自觉,让延安精神在清涧绽放出新的时代光彩。
(文/康泰山、摄影/贺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