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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奋力开拓金融强国建设新局面

《秘书工作》2026年第5期 · 2026-06-22 11:40:18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全局,为我国金融事业发展擘画的壮阔蓝图。建设金融强国是一项开创性事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牢牢把握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奋力开拓金融强国建设新局面

深刻认识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10月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宏伟目标,2024年1月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进一步对金融强国的主要特征、目标指向、实践要求等进行了深入系统阐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出明确要求、作出战略部署,“十五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十五五”时期金融强国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必须全面深刻准确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坚定遵循“八个坚持”基本要义。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这“八个坚持”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基本要义,是管总体、管方向、管根本的,必须长期坚持。

统筹推进“六大支柱”体系建设。必须加快构建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这“六大支柱”互相联系、互为依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加强各领域重点工作,加快构建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为金融强国大厦提供坚实支撑。

着力打造“六个强大”关键要素。金融强国应当基于强大的经济基础,具有领先世界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同时具备一系列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即:拥有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这“六个强大”明确了金融强国建设的目标要求,为由金融大国迈向金融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积极培育“五要五不”金融文化。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引导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树立正确价值观。要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要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要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要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要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聚焦“五要五不”的要求,培育和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为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底蕴支撑。

坚定践行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金融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显著加强,重大金融风险有力有序有效化解,金融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金融改革开放持续巩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十五五”时期,要继续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推动金融强国建设取得新成就。

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重点领域还有风险隐患,必须坚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统筹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房地产企业涉金融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金融债务风险有序化解,严控增量、妥处存量、严防“爆雷”,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二是着力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不断健全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机制,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构建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三是切实完善风险处置机制。完善风险处置策略方法,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丰富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支持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资本补充。

严密有效强化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防控金融风险、治理金融乱象、规范金融秩序的关键性制度设计,必须加快构建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推动金融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是实现监管全覆盖。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就要管风险,推动健全监管责任归属认领和兜底监管机制,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二是提升监管效能。转变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方法,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五大监管”,切实提升监管的前瞻性、持续性、协同性、有效性。加强金融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中央与地方监管协同,实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三是强化监管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推动金融监管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四是加快法治建设。推动构建全面覆盖、尺度一致、相互衔接的“1+N+X”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扎实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金融共生共荣,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必须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金融宏观调控效能。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保持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产业等政策协同,增强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取向一致性,放大政策效能。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二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金融支持。加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对制造业技术创新、数智化转型等支持力度,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配合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和“两新”政策实施。三是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建设自主可控的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

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防风险是永恒主题,强监管是有力保障,促高质量发展是根本目的。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深刻认识和把握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到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牢牢掌握金融工作领导权。金融系统是建设金融强国责无旁贷的主力军,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责任,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推动建设金融强国目标一步步变为现实。

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扛牢政治责任。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并融入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全过程,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要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更加有力有效铲除金融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坚决摒弃盲目拼规模、比增速、争排名的惯性思维,破解金融领域“内卷式”竞争;站稳人民立场,增强服务多样性、普惠性、可及性,让金融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既立足当前,解决眼下金融领域最紧迫最突出的问题,又着眼长远,防范和纠治“新官不理旧账”、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等政绩观扭曲错位问题,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强化责任落实。要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金融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紧盯“关键少数”,坚持班子带头、以上率下,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持续拧紧压实责任链条。要坚持权责对等、失责必问,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引领金融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值班编辑:白雪、显洋

技术支持:李馨雨

值班总编:闫金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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