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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十三年·一史两志】延安时期关于民兵工作的论述

来源:中华魂网 · 2024-03-27 22:23:29

党的二十大闭幕不到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重温革命战争时期党中央在延安的峥嵘岁月,缅怀老一辈革命家的丰功伟绩,宣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奋斗精神,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优异答卷的坚定信念。


历史是现实的基础和对未来的昭示。从2007年开始,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启动了“一史两志”工程,组织200余名专家学者历经近10年,基本完成了“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史”和“陕甘宁边区志”“延安地方志”大型系列史书编撰工作,解密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历史档案。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中华魂》网特推出“延安十三年·一史两志”专栏,敬请关注!


延安时期关于民兵工作的论述


1941年11月,八路军政治部出版的《八路军军政杂志》第3卷第11 期上,发表了朱德的《敌后形势和建设民兵问题》一文。朱德在文中高度评价了民兵,指出“广泛的群众性的武装组织——民兵,是坚持敌后抗战中配合与补充正规军,保卫与巩固根据地的重要基础,是支持敌后长期浩大战争的最雄厚的后备军”,“建立数量广大而质量高的民兵,是我们坚持敌后抗战的重大军事任务”。他强调组织与建立民兵应当完全依靠政治动员,指出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志愿军,是群众性武装组织;平时不脱离生产并且应成为生产中的模范,农暇时间则从事训练。朱德论述民兵的基本军事任务为配合主力作战,进行群众性游击战争和维持后方治安,担任抗战勤务。其具体任务包括侦察敌情,封锁据点,破坏交通,扰乱袭击敌军,打击汉奸及小股敌军的活动,在敌人进攻时领导普通自卫军进行坚壁清野,掩护群众转移,监视敌人、汉奸活动,保护群众身家性命,保护地方政权等等。关于民兵组织的建设问题,朱德指出“应当使各级民兵组织,有其较完整的单独系统,内部生活上完全采取民主原则,如以选举产生各级负责人,发扬民兵队员的自动性与积极性”,他特别提出一切官办强迫的办法,都是要损伤其积极性与自动性,不应所不取得。关于民兵武器装备,他提出要以一切新旧武器尽量把民兵武装起来,并使之在不断活动中日益壮大坚强。朱德特别要求各地的正规军与地方武装要把建设民兵的事业看成重大任务,从干部、武器上支持他们,帮助训练、领导、关心他们,加强其制度与纪律,不断提高他们的战斗力。朱德还指出亟须严格防止过早要求民兵正规化的做法,应当使其存在和发展下去。


朱德在《论解放区战场》中论述了解放区强大主力与强大后备力量,强调民兵和自卫军的重要作用,指出民兵和自卫军不脱离生产,主要担任保卫自己家乡的任务,意义重大。民兵组织起来,配合正规军作战,或者自己独立作战。民兵主要武器是地雷,此外还有步枪、手榴弹、各种原始武器、土制掷弹筒。地方军在主力兵团与民兵之间,担任一个县或几个县的保卫任务。主力在战斗中常处于不时集中、不时分散状态中,主力军、地方军、民兵互相结合,造成了三者有机联系。八路军、新四军拥有二百万以上民兵,作为助手和后备,这是他们经得起持久战斗的一方面原因,也是解放区军事建设上伟大的成就。


中共中央强调民兵工作的重要性。1941年11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在《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中,就提出了要发展民兵,指出民兵是自卫队的骨干,“它是下层人民武装中的高级组织,是由模范自卫队与青年抗敌先锋队两种群众性的组织,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所有身强力壮、愿意武装杀敌的男子,均可按自愿原则加入。”明确了民兵的“任务是侦察敌情,独立自主的作战,及配合主力作战,袭扰敌人,封锁与围困敌人的据点,破坏敌人交通,打击少数敌人与武装汉奸之活动,在敌人进攻时领导自卫队掩护群众转移等。”关于民兵的编制,提出应在可能范围内力求各单位的人数比较整齐,以便于作战与训练。“民兵的武器主要的是各种各样的新旧枪械(快枪、鸟枪),手榴弹(各根据地甚至各县均应设手榴弹厂,大量制造手榴弹,分配民兵每人二个至四个),地雷,土炮,挨丝炮等。同时在民兵中应专门进行对敌铁道、矿山、火车、公路、工厂的破坏技术训练,以便开展群众性破坏工作。主力军务须有计划的拨出一批枪枝武装民兵,千万不可吝惜。手榴弹与地雷这两种主要武器尤应大量制造,普遍发给。”[1]


注释:

[1]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1941-1942),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12-221页。


(选自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编撰的《文化工作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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