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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闭幕不到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重温革命战争时期党中央在延安的峥嵘岁月,缅怀老一辈革命家的丰功伟绩,宣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奋斗精神,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优异答卷的坚定信念。
历史是现实的基础和对未来的昭示。从2007年开始,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启动了“一史两志”工程,组织200余名专家学者,基本完成了“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史”和“陕甘宁边区志”“延安地方志”大型系列史书编撰工作,解密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历史档案。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中华魂》网特推出“延安十三年·一史两志”专栏,敬请关注!
一、延安时期国民教育的重要政策和措施
(二)国民教育的重要政策和措施
1.国民教育“民办公助”的政策
延安时期的国民教育与干部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在国民教育中,根据地十分明智而有创造性地采取了“民办公助”的政策。1938年,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中就指出:从民族未来的发展需要出发,应办理义务小学,用民族的精神教育年轻一代。但具体实施,“也必须拿政治上动员民力与政府的法令相配合,主要的在于发动人民自己教育自己,而政府给以恰当的指导与调整,给以可能的物质帮助,单靠政府用有限财力办的几个学校、报纸等等,是不足以完成提高民族文化与民族觉悟之伟大任务的”。毛泽东既看到了未来中国的建设需要,也指出了根据地的现实条件,还看到了人民中潜藏着的巨大教育资源。发动社会和民间的力量来共同办教育,后来成为根据地教育的重要经验。
1944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根据教育改革的新经验,发出《提倡小学民办公助的指示信》,就如何在初级小学中实行民办公助指出:民办小学的形式(完全民办或公私合办)与这一方针执行的步骤,一般按各地具体情况决定,不求一律。一般普通小学,如条件许可,人民如要求改为民办,而群众确有能力接办时,应即改为民办,逐渐达到自中心小学以下,均归民办;关于民办小学的学制、教育内容等,应尊重群众意见,按群众自己的需要,学制的长短、上课时间(是整天或半天,一年上几个月的课)均不求一律。课程科目可同意群众要求,废除暂时不急需的科目;民办不能和公助分离,不能听其自流。《指示信》更具体地阐明了“民办公助”的实施办法,既要求充分发挥民间办学的积极性,充分尊重民众对学校学制、教育内容的需求,也强调通过公助的形式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管理,这也成为一条重要的办学经验。
同年11月,陕甘宁边区文教大会召开,大会总结群众教育的经验认为,群众文化教育的普及和推广,需要采取分散的形式,即主要靠群众觉悟和自己动手,靠村民自己主办。大会正式要求各根据地在群众教育中实施“民办公助”的政策。由于政策的合理,抗日根据地的群众教育得以蓬勃发展。“民办公助”是一条从处在战争环境中、经济条件极其有限的农村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教育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不仅有效地促进了根据地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穷国办教育的有效对策。
(来源:选自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编撰的《文化工作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