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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从事书画、讲学、写作、审稿等行为并获得报酬,算违纪违规吗?明确规定来了!

来源:闽南网 · 2025-06-24 00:52:32

党员干部获取这类报酬,违规违纪吗?

我是一名党员干部

工作之余爱好读书、写作

有人邀请我讲学、审稿并支付我相应报酬

这样的行为,算违规吗?

根据有关规定,从事书画、讲学、写作、审稿等行为并获取收益,如果没有影响正常工作或行使职权,没有索取收受与付出不对等的财物,均不算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但如果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借口从事书画、文艺创作等,变相谋取不正当利益,甚至变相收受贿赂,那就涉嫌违纪违法,甚至涉嫌职务犯罪了。


三条红线

1、不能影响正常工作或行使职权

2、不能索取收受与付出不对等的财物

3、获得的收益要如实向组织申报,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也要追究党纪责任


这些行为需警惕

1、党员干部在一些书画协会搞挂名兼职,变相抬高书画的价格,谋取不正当利益,买者卖者心照不宣

2、党员干部用公款为个人出书,搞摊派销售,借讲学收受明显超出正常讲课费的财物/3、领导干部并不直接收受他人财物,而是把自己所谓的书画放在书画市场定点挂高价销售,以市场销售的合法形式变相收受他人财物

值班编辑:白  雪、显  洋

技术支持:李馨雨

值班总编:闫金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