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严查“代理人”贪腐!
图说:江苏省涟水县纪委监委搭建行受贿监督数据比对模型,动态采集“代理人”“第三人”相关信息,通过交叉比对、关联比对,精准研判捕捉问题线索,切实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图为近日,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大数据查询研判中心对发现的异常信息进行讨论。
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受贿犯罪突破了以往直接收受财物的形式,出现了新的手段方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传统腐败的主体往往是掌握公权力的领导干部本人,而新型腐败则延伸至其父母、配偶、子女、亲属、朋友等。个别领导干部妄图使用“障眼法”,自己隐身幕后,唆使亲属或其他“代理人”“第三人”收受贿赂、充当“白手套”。其收受的好处不再局限于现金、礼金、银行卡等形式,而是与挂名领薪、股票、期权等紧密结合。
通过“第三人”“代理人”来收受、保管和打理违法所得,主要牵涉企业主、下属、家人亲友等
父亲经营茶叶,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径山派出所原副所长祝华荣便以此为托词,持续向管理服务对象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兜售所谓的“龙井茶”。2012年至2021年,祝华荣通过这种方式受贿100余万元。2022年5月,祝华荣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我从来没有给苏必伟亲手送过一分钱,都是他老婆潘维琳经手的。”江苏省淮安市某驾校实际控制人沈某说。该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原支队长苏必伟则承认,妻子收受的每一笔钱,都会告诉自己,本以为这样做更隐蔽。2008年至2015年,潘维琳利用丈夫的职权影响力在驾培考试、考试计划安排、驾校建设用地中标等方面为沈某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7次索要或收受沈某现金共计225万元;2011年8月,潘维琳征得苏必伟同意后,要求沈某为其支付一处别墅房款、税费合计219.9万余元,房屋交易过程仅潘、沈二人参与。2022年11月,苏必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潘维琳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除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侄子、外甥等亲属往往也会被贪腐分子当作“挡箭牌”。
“如果组织没有发现,他就堂而皇之把受贿款收入囊中;如果组织发现了,他就咬定这是支付给庄园的苗木款。”办案人员介绍,湖北省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二级调研员黄开旺承包了一处庄园,主营苗木、家禽和鱼塘,由外甥在“台前”打理。老板田某某曾通过签订虚假购买苗木合同等形式,向黄开旺行贿27.65万元。2022年3月,田某某被刑拘,黄开旺担心事情败露,便安排外甥以庄园名义起诉尚有部分苗木款未支付的这家公司,企图将受贿款“洗白”。2022年11月,黄开旺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受访地方纪检监察干部表示,从近年查办案件情况看,个别公职人员通过“第三人”“代理人”来收受、保管和打理违法所得,主要牵涉企业主、亲友等。
近年来国内汽车行业风头正劲,眼看着一些同行薪酬大幅提升,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工程师李霖开始贪欲膨胀,向合作的服务商、供应商索要贿赂。2018年到2019年间,他从朋友圈挑选了两个较为“听话”的朋友,以其名义先后成立了3家所谓“科技公司”并实际操控。
2019年,李霖利用手中职权,促成了与上海某科技发展公司一份价值1500万元的业务合同。事后,李霖向对方公司负责人朱某暗示把一半的合同款作为“回扣”,并要求对方分别与3家第三方公司签订总金额742万元的“服务合同”。这3家公司既没有办公场所也没有员工,更未提供任何服务,这笔“服务款”实际就是贿赂款,都落入了李霖的口袋。
2021年初,上海市嘉定区纪委监委调查发现,李霖受贿总金额达1900万元,仅利用3家“影子公司”就疯狂敛财1400万元。2022年11月,李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利用“代理人”收取“中介费”,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合作经商型”受贿,手段更加隐蔽、复杂、多样
2017年10月,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实施某采石场整治项目。工程老板郑某某欲从中谋利,找到时任江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徐元安的姐夫毛某某、弟弟徐某某,请求二人出面找徐元安帮忙,并承诺给予项目一半的利润。
在徐元安看来,既然能让亲戚得到利益,自己又有能力,没有不帮的道理。除了帮助郑某某顺利中标外,徐元安还在该项目的延期、竣工验收等方面利用手中权力给予帮助。郑某某也履行承诺,将项目的一半利润共331万元分给毛某某、徐某某。徐元安“天真”地认为,自己并没有直接收受好处,不会有事。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因此,该案中徐元安和两个亲戚构成共同受贿犯罪。”江山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徐星说。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勇就是利用“代理人”受贿的典型。刘勇让同学沈某某与项目承建商签订虚假合伙协议,通过收取项目“转让费”或“管理费”的方式收受巨额贿赂。
“刘勇让与自己关系密切的沈某某在‘前台’敛财,自己则在‘后台’利用手中权力为老板提供帮助,沈某某就是替他操作权钱交易的‘白手套’。”万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徐合平介绍,“查办此类案件,办案人员要紧扣犯罪构成要件,透过复杂的表象查清背后权钱交易的本质,重点关注被调查人的亲属圈、朋友圈等社会交往情况,围绕大额消费等情况反向追查资金来源,抽丝剥茧、去伪存真,还原事实真相。”
“所谓‘代理人’或‘第三人’主要有三类,与受贿方的密切关系依次减弱,第一类是与受贿方关系密切的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信任度最高,往往是利益共同体;第二类是亲属、同学、战友等关系相对密切的群体;第三类是中介组织或经纪人,受受贿方委托收受、保管、支取贿赂。”江苏省金湖县纪委监委第三审查调查室相关负责同志说。
浙江省台州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陈伟聪介绍,此类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利用“代理人”收取“中介费”。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行政部门需要中介机构进行材料评估、鉴定等,有可能出现部分领导干部帮助中介机构出面站台,中介机构向企业收取高昂“中介费”的情况。在某工业用地土地收储过程中,台州市三门县沿海工业城管委会原副主任周某、三门县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邵某伙同某中介机构张某,共同出面接受企业宴请,周、邵二人称张某对于土地收储事宜内行,可放心交其办理。张某收到“中介费”后,随即与周、邵二人按比例分成。
二是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一些领导干部要求或接受企业给其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领取薪酬或企业代为支付社保基金等。如三门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张某,在某保险公司承诺将其妻子陈某虚挂公司保险代理人领取“返点”后,帮助该公司拿到三门公交分公司46辆新车保险业务,该保险公司随即以“保险手续费”返点方式支付给陈某19万余元好处费。
三是“合作经商型”受贿。有的领导干部以“干股”方式入股,按照“分红”名义获利受贿;有的虽为实际入股,却由请托人出资,双方“合作”开办公司或“合作经商”。
一些手段变异升级成更加隐蔽复杂的“间接型”“交织型”行受贿手段
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原一级主任科员赵育华为某管桩公司负责人钱某在办理退房上提供帮助,为凌某在当选该区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等方面提供帮助,通过钱某、凌某出资放贷给第三人,再从第三人处以利息款的名义收受人民币共46万余元。
近年来,各地纪委监委在办案中发现,本人直接出面收受贿赂的少了,很多是通过“代理人”或“第三人”输送利益。
对此,杭州市钱塘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郭立平认为,随着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办法更多,加之财务、审计、金融等领域制度建设的日益完善,一些“直接式”手段不灵了,变异升级成更加隐蔽复杂的“间接型”“交织型”行受贿手段。
“领导干部与部分特定关系人往往是利益或感情共同体,有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心理,相互利用各自的权力或便利条件,形成‘你替人办事我替你收钱’的‘默契’,而不直接收受财物往往更容易让他们在思想上自我麻痹,觉得‘不直接拿钱就没事’或‘只是人情往来’。”钱塘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金涛说,“一旦东窗事发,他们就以‘不知情’‘与自己无关’‘未利用职务之便’等进行‘切割’,企图为自己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找借口。”
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杨荣华则从四方面总结了原因:一是理想信念扭曲变形,涉案当事人平日里好面子、虚荣心强、追求奢华生活,忘却初心使命。二是纪律教育不深不实,部分党员领导干部重业务轻学习,在平时的组织学习中走过场,教育方法措施简单潦草,纪法边界不清、底线意识缺乏。三是制度执行缺乏刚性,因涉及利益巨大,部分领导或工作人员滥用手中权力,对有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装糊涂、留缝隙。四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相关党委没有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作风建设、防治腐败、教育管理之责,对单位内部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听之任之,最终酿成大错。
始终牢牢把握权力监督这一主线,强化权力制约,有效压缩腐败生成空间
受访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尽管此类违纪违法行为竭力披上“合法”外衣,伪装成市场行为,但究其本质仍然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在杭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张维贤看来,有效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要始终牢牢把握权力监督这一主线,并对信息技术的发展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预见性。陈伟聪认为,这类受贿人不直接出面,调查银行账户很难挖掘到有用线索,因此,要注重从其社会关系网、亲情网中深挖彻查、精准查处。
面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在落实“常”“长”二字上下功夫。浙江省玉环市纪委监委建立腐败案例数据库,由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与纪检监察室开展“室室”联动会商研讨会,定期对新型腐败典型问题、表现形式、深层原因、发展规律等开展研究。同时,打破“信息孤岛”,建立大数据分享云,运用司法、税务、交通、金融等数字化平台,利用数据关联性监控评估腐败交易,对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全程跟踪、捕捉线索、“回头”整治。
针对以亲属、朋友名义入股等方式进行权钱交易的问题,江苏省常熟市纪委监委加强与组织、市场监管、税务、审计等部门间的沟通配合,运用大数据监督等科技手段,围绕本人与亲属的银行流水异常、通信联络异常、股东身份异常等各类异常点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发现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为亲属企业牟利等问题线索,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形成从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到整改问题的工作闭环。同时,制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可为”“禁令”“倡导”三张清单,禁令清单明确列出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违规向企业借款借物、揽储揽保、承揽工程等10项禁止性规定,有效压缩腐败生成空间。
福建省石狮市纪委监委通过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助廉座谈会,组织领导干部与家属共同观看廉政视频、警示教育片,共同参观廉洁文化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及家属引以为戒、见贤思齐,共同筑牢家庭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②斩断“不吃公款吃老板”的利益链!
4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通报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二十大刚刚胜利闭幕,青海省委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学习培训班期间,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聚餐饮酒,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是罔顾中央三令五申顶风违纪的典型。
“五一”、端午节前,纪检监察机关密集通报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应。本次通报之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上海、山西、广东、安徽、广西等多地纪检监察机关也纷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八项规定是改进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经过“十年磨一剑”的持续努力,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作风之变赢得了党心民心。但需要警惕的是,当前侥幸、观望心态仍有市场,稍有松懈,“四风”问题就会卷土重来、死灰复燃。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严查“四风”问题,一季度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635起
“今年3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02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28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810人。”4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3年3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这是连续第115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发力,全国1月份查处6925起、2月份查处5689起,结合本次的通报可以看出,第一季度已查处19635起。
在“五一”、端午节前公布月报数据、通报典型案例,再次彰显了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的鲜明态度。
坚守节点纠治“四风”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每逢关键节点专门印发通知、作出部署,一条条节日“禁令”成为遏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一道道牢固防线。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病”,开展明察暗访,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经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清清爽爽”过节的氛围逐渐形成。但从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依然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罔顾节日“禁令”,大搞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其中不乏一些新动向、新表现。
违规吃喝改头换面、潜入地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全都涉及违规吃喝问题。在吃喝手段上,不吃公款吃老板表现集中,有9起明确存在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问题;在吃喝场所上,集中在私人会所、单位食堂、内部接待宾馆等隐蔽之处,往往也伴随着饮用高档酒水;在吃喝人员上,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自己“吃老板”,还带领下属甚至拖家带口一起吃,如文化和旅游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金早与家人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酒店、公司内部食堂安排的宴请,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原党委书记、总队长陈军带领下属接受私营企业主在私人会所安排的宴请。
公款旅游隐形变异。今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揭露搞隐形变异公款旅游的真面目。在近日各地的通报中,陕西省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赵继红组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5名党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绕道其他景区旅游,旅游费用由下属单位承担;辽宁省本溪市粮农产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金钢借出差之机擅自改变行程与家人旅游,在单位报销相关费用1.4万余元。
为家人或特定关系人“谋福利”。安徽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诚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携特定关系人赴黑龙江、吉林等地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曹益民长期无偿借用私营企业主在北京的1套住房供其女儿使用;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明聪多次公车私用,安排公务用车接送其家人。
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必须看住节点、串点成线、久久为功,以节日风气的持续向好不断赢得群众的信任信赖。在通报典型案例的同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五一”、端午节点的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要求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舌尖上的浪费”、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多发问题,以及隐藏在高档酒、“天价茶”、奢华包装背后的享乐奢靡现象,加强监督检查。
紧盯节点压实责任,在强化监督检查中抓紧抓实节日纠“四风”工作
“‘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人情往来的背后是‘温水煮青蛙’的围猎手段,全区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4月21日,上海市宝山区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大会,对近年来查办的典型“四风”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深入剖析原因,警醒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作表率,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企事业、村(社区)干部近万人接受了警示教育。
针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特点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宝山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与此同时,开展百场“八项规定清风讲堂”三进宣讲活动,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紧密结合身边典型案例深入机关、基层、企业,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政策解读宣讲。
扭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推动党委(党组)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开展靶向整治。
“五一”前夕,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纪委监委对各单位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在假日节点来临之际,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商超、饭店、酒店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抓实节日纠“四风”工作。
“请将4月18日中午c21包厢的菜单调取出来……”4月24日上午,根据一份某单位的公务报销单,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某酒店进行核查,比对核查资金往来明细,严查变通报支费用问题。
江苏省张家港市纪委监委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资源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交机制,组建5个清风行动督查组,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深入高档烟酒店和商超、酒店会所、农家乐、旅行社等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开展行动12轮次,现场检查点位113个,处置问题线索12起,下发工作提醒6次。
隐形变异是当前“四风”问题的突出特点,精准防治隐形变异现象,重在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在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上探索形成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
“今年1月,大数据分析发现资溪县林业局在2022年10月至12月期间,存在9次公务接待异常情况,其中涉嫌违规接待5次。”针对违规吃喝隐形变异现象,江西省抚州市纪委监委建立数据比对分析模型,利用大数据对疑似违规公款消费线索进行抓取,及时发现和查处“四风”问题。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纪委监委立足当地实际,梳理出当前“四风”问题主要发生于工程项目、拆迁安置、营商环境、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建立重点领域“四风”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风腐同查、同审和同析的一体同治制度,并结合每项重点领域特点形成“一重点领域一整治方案”工作机制。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纪委监委收到辖区公安分局移送的一份酒驾、醉驾涉案人员信息,区纪委监委随即启动核查程序,查清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四风”问题。
酒驾、醉驾涉案人员信息的移送,是该区纪委监委与区公安分局联查联动机制的一环。根据联查联动机制,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查处酒驾或醉驾时,发现当事人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事车辆为公务车辆的,应及时向区纪委监委通报有关情况。区纪委监委收到通报后,主动跟进、同步调查,了解酒驾、醉驾背后是否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
不仅如此,该区公安分局每月还定期将上个月酒驾、醉驾涉案人员名单向区纪委监委通报,由区纪委监委在监察对象数据库中进行比对,如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案的,立即开展背后“四风”问题核查。
坚持纠树并举,强化制度完善,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4月24日,一场家风建设座谈会在湖南省纪委监委机关举行。座谈会上,纪检监察干部家属代表分享家庭家教家风的做法和体会,同时观看《严正家风》专题片,既有正向的教育引导,又有反面典型的警示警醒。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部署,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作风建设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等结合起来,引领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之变。中央八项规定不仅荡涤了看得见的“歪风”,更带来价值观念和思想文化的重塑,潜移默化树立起新风尚。
党的二十大报告部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在假期节点来临之际,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与传承节日传统文化结合起来,推动党政机关勤俭过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风清气正“过廉节”。
“您好!值此节日来临之际,请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监督,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这是浙江省江山市基层监督应用中“监督提醒”模块向全市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发出的“廉洁小提醒”,该模块对管党治党四责协同任务进行细化,自动发送提醒。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戒尺高悬、警钟长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重庆市万州区纪委监委将廉洁文化建设作为纠治风腐一体的抓手之一,联合区妇联开展“家庭助廉立德”展示宣讲活动15场次,覆盖477名领导干部家属;江苏省常熟市纪委监委围绕“提振‘四敢’精气神 勤廉有为启新程”主题,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中训廉活动,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集中廉政谈话、组织任前廉政测试、举行纪法案例“思享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一抓到底、一刻不松。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总结新时代作风建设成效经验,把纠治“四风”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推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会同国家统计局党组连续四年开展“三项清理”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案件,同时注重行动成果的制度转化,督促推动《国家统计局公务出差用餐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从源头上纠治调查队系统违规公款吃喝顽瘴痼疾。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坚持守节点和抓日常两手抓,依托定制开发的“三公”领域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智能化排查发现各单位公车经费支出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构建起“问题生成—督促整改—专项治理—建章立制—严防复发”的数字化监督机制,达到全方位整治、全过程管控效果。截至目前,该应用已实现对全区94家党政机关和388家事业单位公车监督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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