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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星:《和平统一台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追求 ——我党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方针政策回顾》

来源:台海研究 · 2023-10-09 12:02:53

内容提要


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一以贯之。归纳起来,可概括为11个大问题,34项具体内容。一是关于统一方式的问题(3条);二是关于台湾地区现行制度的问题(5条);三是关于台湾地区党、政、军系统管理的问题(2条);四是关于台湾地区财政、司法权限的问题(3条);五是关于台湾地区涉外关系的问题(3条);六是关于台湾人士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问题(1条);七是关于两岸“三通”“四流”的问题(2条);八是关于台胞合法权益的问题(2条);九是关于两岸商谈的问题(7条);十是关于两岸领导人交往的问题(1条);十一是关于两岸共同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问题(3条)。据统计,在广泛讨论中国统一问题的过程中,不少人士基于不同政治立场与态度,先后提出了100多种主张和模式。经过逐个对比研究,没有哪一种模式像“一国两制”这样内容广泛,合情合理,符合中国国情和两岸现状,也是众多模式中最实事求是、最务实可行的方案。显然,“一国两制”是两岸和平方案,绝非战争方案或准战争方案。实行“一国两制”,有利于两岸和平统一与共同发展,真正形成两岸双赢的局面。让“两岸一家离”变成“两岸一家亲”,彻底终结非打即骂“两岸一家仇”的敌对状况。


关键词


和平统一“两制”台湾方案 台湾管理 台胞权益


作者介绍


王卫星,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 、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学术顾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这一要求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坚强决心,指明了两岸关系的前进方向,科学规划了祖国统一的“路线图”。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台湾问题长期关注和睿智思考的结晶,也是中央历代领导集体念兹在兹、不懈探索的结晶。历史昭示未来,未来根植历史。进入新时代,回顾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党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方针政策,有助于深入体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邃和博大,更准确地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使统一大业行稳致远、达及彼岸。


纵观世界历史,国家统一多以战争形式完成。一部国家史,往往就是一部战争与战略对抗史。再看中国历史上,9次大一统和3次收复台湾,没有哪一次不是最后通过武力手段来实现的。但中国共产党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和平发展的历史使命,积极探索和创建了以和平发展等理念为核心价值的中国式现代化和人类文明新形态,在台湾问题上以其宽容、博爱、仁义之胸襟,坚持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虽从未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但这个政策的首要出发点是为和平统一保驾护航。这是强者的理性,绝非弱者的诡道,更非好战者的张扬。


早在1955年,中央就提出“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和平统一作为一项政策自此诞生。20世纪60年代,“一纲四目”是当时的和平解放台湾方案;1979年邓小平亲自作出和平统一的决策,提出后来被称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政策;到20世纪80年代,党的领导集体又相继提出了“叶九条”“邓六条”,形成“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20世纪90年代的“江八点”,新世纪的“胡四点”都标志着和平统一的基调一脉相承,“一国两制”的最佳统一方式彻底确立。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就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对台工作重要思想。2019年1月,习近平提出:“我们愿意与台湾各党派、团体和人士就两岸政治问题和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有关问题开展对话沟通,广泛交换意见,寻求社会共识,推进政治谈判。”并郑重倡议:“两岸各政党、各界别推举代表人士,就两岸关系和民族未来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协商,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共同努力探索 ‘两制’台湾方案。”。“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这些主张是中国共产党人70多年来一贯坚持的对台方针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一系列解决台湾问题思想的总结。


回顾和梳理中央历代领导集体关于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及一系列政策主张,大体可概括为11个大问题,34项具体内容。


11个大问题:一是关于统一方式问题(3条);二是关于台湾地区现行制度问题(5条);三是关于台湾地区党、政、军系统管理问题(2条);四是关于台湾地区财政、司法权限问题(3条);五是关于台湾地区涉外关系问题(3条);六是关于台湾人士参与管理国家事务问题(1条);七是关于两岸“三通、四流”问题(2条);八是关于台胞合法权益问题(2条);九是关于两岸商谈问题(7条);十是关于两岸领导人交往问题(1条);十一是关于两岸共同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问题(3条)。


一、关于统一方式的问题


第1条 “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1950年3月,新中国刚刚建立的第5个月,毛泽东就思考用“和平解放北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起草了《关于争取和平解放台湾问题给张治中的电报》。电文说,张“现正从事工作极为重要,尚希刻意经营,借收成效”。毛泽东亲自与张“面叙”,研究和平解放台湾事宜。


1955年5月,周恩来在亚非会议上表示:“如果美军撤退,我们是可能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的。我们欢迎蒋介石派代表来北京谈判”。同年6月28日,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方式和和平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在国内重大场合郑重公开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


1956年1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表示:“准备进行第三次国共合作”,并提出:“台湾那里还有一堆人,他们如是站在爱国主义立场,如果愿意来,不管个别的也好,部分的也好,集体的也好,我们都要欢迎他们,为我们的共同目标奋斗。”周恩来强调:“作为中国人,我们不愿意看到中国人之间永久分裂”“不愿意看到台湾成为一个流血的地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他们应该并且最后回到祖国来的原因,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正在尽一切力量来促成台湾和平解决的原因。”“希望台湾当局在他们以为适当的时机,派遣代表到北京或其他适当的地点同我们开始商谈。”“如果他们还有疑问的话,他们可以通过大陆上的亲友得到解释,或者派人来大陆考察,我们保证他们来去自由”。之后,周恩来又强调:“和平解放台湾的实际价值和票面价值完全相符”。


1956年1月30日,周恩来代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正式宣布了对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指出:“凡是愿意走和平道路的不管任何人,也不管他们过去犯过什么罪过,中国人民都将宽大对待,不咎既往,凡是在和平解放台湾这个行动中立了功的,中国人民都将按照立功大小给以应得的奖励。”他号召:“为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奋斗!”


同年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和平解放台湾工作的指示》,告诫全党要加强对台工作;对台工作应采取多方影响,积极并耐心争取的方针。1958年10月6日,毛泽东亲自起草的《告台湾同胞书》提出:“我们都是中国人,三十六计,和为上计。”“我们之间是有战火的,应当停止并予以熄灭。这就需要谈判。”“建议举行和平谈判,和平解决。”在这一期间,我党制定了和平解决台湾的具体方针政策,要点是:省亲会友、来去自由;既往不咎、立功受奖;国共合作、爱国一家;和平解放、互不破坏。


为配合“和谈”攻势,中央推动一系列行动。1959年至1966年的8年中,中央决定先后特赦了6批263名国民党战犯,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对逃台的国民党党政军人员及其他群体起到了感召作用。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党中央又多次通过张治中、杜聿明、傅作义和曹聚仁、宋宜山、费彝民等人士,致信或传递信息给蒋介石等国民党领导人,表达和谈愿望。20世纪70年代初,我党派92岁高龄的著名爱国人士章士钊先生专程赴香港,将建议和谈的信函托交蒋介石。20世纪80年代中期,党中央再次通过贾亦斌托信蒋经国,转达“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深切愿望。20世纪90年代初,党中央专门通过特殊渠道把香港《基本法》带给台湾当局高层,“请他们看看,有什么意见,有什么对台湾还可以更加变通的。”


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多次强调:“我们愿意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因为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对两岸同胞和全民族最有利。两岸同胞要共谋和平、共护和平、共享和平。”大陆方面也继续做了一系列努力,通过各种渠道推动和平统一政策入岛、入脑、入心。遗憾的是,这些努力一直遭到台湾当局和“台独”分裂势力不同方式的拒绝、拖延、阻挠甚至破坏。


第2条“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台湾地区自古属于中国,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毛泽东当年就明确指出,“台湾问题是由于国民党在大陆失败后盘踞台湾而造成的”。1955年4月25日,周恩来在会见黎巴嫩前驻美大使马里克时指出,“台湾问题是我们的内战,我们打败的蒋介石,他逃到了台湾,我们要解放台湾,这是内政,不允许任何外部干涉”。


1958年10月,毛泽东亲笔写的《告台湾同胞书》向台湾当局公开中指出,“台、澎、金、马是中国领土,这一点你们是同意的,见之于你们领导人的文告,确实不是美国人的领土。台、澎、金、马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是另一个国家。这一点也是你们同意的,见之于你们领导人的文告。”“这是中国内部贵我两方有关的问题,不是中美两国有关的问题。”“中国人的事只能由我们中国人自己解决。一时难予解决,可以从长计议。”1979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指出:“台湾当局一贯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这就是我们共同的立场,合作的基础。”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国政府对台政策的基石。在此基础上,邓小平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1995年1月,江泽民提出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时指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布的《反分裂国家法》明确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2008年12月,胡锦涛提出了著名的“胡六点”:“一、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 二、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三、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 四、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 五、维护国家主权,协商对外事务; 六、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反复强调,“台湾是中国一部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历史和法律事实,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改变的!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血浓于水、守望相助的天然情感和民族认同,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改变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要由中国人来决定。”《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再次提出:“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


大陆和台湾虽然尚未统一,但是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国家领土和主权从未分割、也不容分割。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基础,也是两岸和平统一的逻辑起点,大陆真诚追求和平统一,真诚追求“一国两制”,前提都是建立在一个中国基础上。在此事实法理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一个中国原则作为与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基本准则,也为联合国绝大多数成员国所承认。截止目前,全世界182个国家与中国建交,均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第3条 “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1955年11月5日,周恩来在接见印度驻华大使拉·库·尼赫鲁时说:“解放台湾的行动是中国行使其主权的问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武力,另一方式是和平解放。”“我们的方针是争取好的,争取局势缓和下来,和美国和平共处,但准备应付最坏的”。


之后,周恩来在多个场合强调,“同台湾地方当局的谈判要有两个条件:一是要肯定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就是说要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如果有人宣布‘独立’,那我们就饶不了他;二是不允许外国势力的干涉。不能允许‘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和‘台湾独立’的局面出现”。“我们不能放弃用战争手段去解决台湾问题”。1956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重申:“如果不得已而使用武力,那是在和平谈判丧失了可能性,或者是在和平谈判失败以后。”1960年5月,周恩来在接见蒙哥马利时重申:“我们力争和平解放台湾,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如果台湾不干,那么我们只好用武力解决。”


1978年1月7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国会代表团时说:“解决台湾问题就是两只手,两种方式都不能排除。力争用右手争取和平方式,用右手大概力量要大一点,实在不行,还得用左手,即军事手段。”次年,邓小平在会见美国记者时又重申:“我们当然力求用和平方式来解决台湾问题,但究竟可不可能,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承担这么一个义务:除了和平方式以外,不能用其他方式来实现统一祖国的愿望。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如果我们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反而会妨碍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这个良好的愿望。”“如果台湾当局受到某种鼓励,有恃无恐,根本不和我们对话怎么办?难道我们能够放弃国家统一?”


1981年,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客人傅朝枢时讲得更加清楚:“我们主张和平统一,但如果这条路走不通,我们将在几种情况下不得不使用武力解决祖国统一问题:一是台湾如果公开搞独立,非打不可;二是台湾反攻大陆到家门口,我们只好出来迎战;三是外国势力介入,我们不使用武力行吗;四是如果台湾研制、生产、购买、运进核武器;五是如果台湾发生动乱,显然是不可能用和平方式的。”


随着形势的变化,2000年2月,国台办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中强调:“如果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变故,如果出现外国侵占台湾,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中国政府只能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明确指出:“‘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一原则得到更加清楚的解释。


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我们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这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广大台湾同胞。”


由此可见,70多年来,我党在解决台湾问题上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从来都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那些搞“台湾独立”图谋的势力,非和平方式将是不得已情况下作出的最后选择。始终坚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应对外部势力干涉和“台独”重大事变的充分准备,目的还是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只有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才更有可能实现和平统一。


二、关于台湾地区现行制度的问题


第4条 “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制度不变”。关于统一后台湾地区实行什么制度的问题,毛泽东早在1958年就指出:“台湾如果回归祖国,照他们(蒋介石等)自己的生活方式,水里的鱼都是有地区性的,毛儿盖的鱼到别的地方就不行。”1960年5月24日,周恩来请张治中致信蒋介石:“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征得蒋之同意后进行。”次年6月,毛泽东又一次表示:“我们容许台湾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等台湾人民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邓小平根据变化了的国际、国内形势,公开表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即“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制度不变”。“这样能向人民交待,局势可以稳定,而且是长期稳定的,也不伤害哪一方。否则,始终顶着这样僵持下去,总会爆发冲突,甚至武力冲突。”“如果台湾人民感到它的现行制度要保持一百年,也可以。”这样的主张意味着我党在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时,不再把改变台湾地区的社会制度作为实现两岸统一的先决条件,而是允许保留台湾地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活方式,以利于争取台湾民心。这是一个划时代的转变,为进一步推动和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作好了思想和理论铺垫。


习近平在2014年2月18日会见连战时所说:“我知道,台湾同胞因自己的历史遭遇和社会环境,有着自己特定的心态,包括特殊的历史悲情心结,有着强烈的当家作主‘出头天’的意识,珍视台湾现行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希望过上安宁幸福的生活。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我们完全理解台湾同胞的心情。” 2015年11月7日, 习近平在会见马英九时也说:“60多年来,两岸走上不同发展道路,实行不同社会制度。道路和制度效果如何,要由历史去检验,让人民来评判。两岸双方应该相互尊重彼此对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的选择,避免让这类分歧干扰两岸交流合作,伤害同胞感情。”


2022年8月,国台办在《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中重申:“我们主张,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祖国大陆的社会制度,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两种社会制度长期共存、共同发展。”“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台湾可以作为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是实现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对两岸同胞和中华民族最有利”。二十大决议也明确提出:“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一国两制”早已写进党章。


可见,在解决台湾问题上,中央始终采取务实的态度,顺应台湾人民渴求和平稳定的愿望,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方法,尊重台湾民众对自己社会制度的选择,不会将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强行推广到台湾地区,绝不使台湾同胞的利益蒙受任何损失。


第5条 “台湾继续保持政府架构”。20世纪50年代后期,我党和国家领导人曾考虑给台湾地区以类似当年(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特区的地位,可拥有自己的政府、军队和党组织。1979年10月,邓小平谈到这个问题时说:“第二次国共合作时,国民党容许在陕北设立特区由共产党治理。因此我们也准备在台湾设立特区。”2001年7月12日,钱其琛在接见台湾新党代表团时说得更加明了,“统一后的台湾将继续保持政府架构”。


这表明,在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台湾地区行政、立法、司法等机构原则上仍由台湾方面组成,相应的选举仍可照常进行。大陆方面依法处理与台湾方面的关系,台湾地区的官员设置、官阶、待遇只要符合一个中国原则,便基本不变。


第6条 “台湾继续使用台币”。香港、澳门回归后,照常使用港元、澳元,这是实行“一国两制”下的产物。台湾与大陆统一后,也可以使用台湾地区已经流通的新台币。这一点,我领导人在与台湾人士谈话中多次作了说明。统一后,台湾地区仍然实行独立的货币制度,根据需要制定自己的货币政策,自主发行货币,实行单独的汇率,并可自行支配外汇储备,大陆方面将不会自行干涉台湾地区的金融与货币政策。


第7条 “台湾是单独关税区”。这是钱其琛表明过的主张。在两岸统一后,台湾地区仍可保留单独关税地区的地位,对外用货品单征收关税,并归其自身财源,同时台湾地区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地位将基本不受影响。


第8条 “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早在1957年初,我党就提出,“台湾成为中国政府统辖下的自治区,实行高度自治;台湾的政务仍由蒋介石领导,共产党不派人前往干预”。1960年,“一纲四目”再次明确:“台湾统一于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台湾之军政大权、人事安排悉委于蒋介石;台湾所有军政及经济建设一切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政府拨给(当时台湾每年赤字约8亿美元);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俟条件成熟并尊重蒋介石的意见,协商决定后进行;双方不互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事。”几十年来,大陆方面这一允诺一点都没有变,党的历代领导集体反复明确: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这充分表明,在两岸统一后,台湾地区将具有高度的自治权,其内部事务归台湾当局和人民自己决定,大陆将不会干预台湾的地方事务。


三、关于台湾地区党、政、军系统管理问题


第9条 “党、政、军,包括特务系统,均由台湾自己管理”。20世纪60年代初,周恩来请人转告陈诚:“台湾归还祖国后,可以行使更大的自治权利,除外交,军队、人事均可由台湾朋友自己来管。”周恩来表示,过去送去的信虽然是一些朋友个人写的,但政府是支持的,我们个人在政府中担负的工作可以变更,但对台湾政府是不改变的。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也强调:“台湾的党、政、军,包括特工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


第10条 “可以保留军队,拥有自己的自卫力量”。1955年3月16日,周恩来请人传话给蒋介石时特别交待:“蒋还在台湾,枪还在他手里,他可以保持。”1958年10月,毛泽东又明确表示:“军队可以保存,我不压他裁兵,……”后来,邓小平继承毛泽东、周恩来的思想,在1978年1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台湾统一后,可保留国民党军队。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发表谈话指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之后,邓小平在不同场合都反复强调:“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作为一个地方政府,可以拥有自己的自卫力量。”1983年6月,邓小平在谈到实行“一国两制”、给予台湾当局以高度自治权时,明确地告诉来访客人:台湾地区统一后,“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向外购买武器不成问题,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


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博大胸怀和高度自信。在单一制国家和复合制国家中,国防都是由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统一处理,地方政府及成员邦基本无权处理高层次的国防事务,不能拥有常备军。例如联邦制国家的宪法普遍规定,有关全国的外交(如宣战、媾和、缔结条约和订立同盟)、军事、财政(如征税、发行货币)、立法等事务均由联邦政府管辖。


2014年10月,笔者率高级军官代表团访问德国时,德国国防军前总监察长施奈德汉上将是当年东西两德统一的亲历者,据其言,1990年10月,东西两德统一时,在涉及两支军队合并问题时,西德对东德军队人员,只接收了10万军人中的不到5万人,军官只接收了3000名,且年龄均在35岁以下,普遍降一级使用,尚有两年试用期。其中政治军官与情报安全部门军人不予接收,其余军官大部分提前退休或转业,近200名将军中除两人充当文职顾问外,其余均离开军队。4.7万名文职人员仅留用1.9万人,“一个独立的国家人民军完全不复存在”。 抗战时期的国共合作,蒋介石将共产党的军队由9个军、16个师,改编为3个师4.6万人,并认为一个国家只能有一支军队,军事指挥权统一由国民政府掌管,蒋介石是最高统帅。即使在香港驻军问题上,邓小平明确指出:哪怕是只驻一个人,这也是主权象征!


关于这一条,笔者先后向数十个国家政府官员和军官作过详细宣讲,均认为中国共产党的对台政策非常详细,考虑的也很周到。


由此可见,大陆方面对统一后的台湾当局,在政策上已经放宽到了何等程度。事实很清楚,让台湾地区拥有自卫权和一支独立武装力量,是用来抵御外来侵略,而不是用来防御自家兄弟的。让台湾地区根据抵御外来侵略和正常防务训练需要购买一些武器,是用来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是用来威胁大陆,更不是用于分裂祖国。


两岸统一后,台湾海峡将变成真正的和平海峡。台湾地区的军队是中国国防建设的整体部分之一,中国军人的枪杆子一向是用来捍卫国家主权和人民利益的,而决不能充当那些分裂祖国的野心家们的工具。

今天,台海形势已经发生巨大变化,至于台湾地区军事力量的处理问题,要看统一的方式和付出的代价。


四、关于台湾地区财政、司法权限问题


第11条 “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与大陆统一后,与香港、澳门一样,可自行组成立法机关,拥有独立的司法权;台湾的法院享有依法独立的审判权和终审权,大陆方面不会在《基本法》以外干预台湾的司法。统计表明,澳门回归后,根据其社会发展需要和基本法有关规定,立法机构制定了40部关系社会经济和民生的重要法律,中央政府依法办事、严守承诺涉。


第12条 “可以实行单独的财政预算,中央政府不向台湾收税”。1971年6月,周恩来在接见美国新闻代表团时,坦率地告诉客人:“台湾回归祖国后,第一,我们不仅不增加税收,还减少税收。如同祖国各地一样;第二,不需要付债,祖国可以帮助他们建设;第三,我们是低薪制,不收所得税。在台湾的人,他们原来有多少收入,还可以保持多少收入,但因为不收他们的所得税,生活就会更加改善;第四,有些失业的人,从大陆上去的,生活上很困难,可以回大陆,回到他们的家乡,我们不会歧视他们;第五,如果台湾回归了祖国,在台湾的人对祖国作出了贡献,那么,祖国应该给他们奖励。”周恩来肯定地说:“这样做只会使台湾得到更多的好处,不会使台湾受到任何损失。”


80年代初,邓小平在论述“一国两制”时,再次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不要担心统一后大陆会向你们伸手,不会的。我们不算那个账”。“中国的建设不能依靠‘统一’那个词来搞,主要靠自力更生,靠大陆的基础。”1990年9月,杨尚昆在接见台湾《中国时报》记者时,清楚地表明:“两岸统一不是融化台湾,不是没收台湾人的钱财,不是‘打土豪’。我们的政策是大陆发展,台湾也发展。”2001年9月10日,钱其琛在“21世纪的中国与世界”国际论坛上的讲话中,讲得更为直截了当:台湾统一后,“大陆不会调取台湾一分一厘的税收,也不会调取台湾一分一厘的资金”。


这表明两岸统一后,台湾地区根据其经济发展和区内管理的需要,仍可自行开辟财源,自编财政预算,自行管理其财政事务。大陆方面不向台湾征一分税,派一分款。台湾地区的财政收入尽可用于改善民生,发展经济,有更多的资源为老百姓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第13条 “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20世纪60年代初,台湾地区财政困难,每年赤字约8亿美元,我党请张治中先生致信蒋介石,提出台湾“所有军政及经济发展一切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1962年11月,周恩来请张治中、傅作义致信陈诚:“台湾的经济建设完全可以依赖内援,凡依仗于外者,都可依仗于内,和祖国大陆互通有无,财政、资金不敷者统由国内供给。”70年代初,周恩来再次提出“祖国可以帮助他们建设”。时过几十年,直到现在,大陆方面并未收回这一允诺。1981年9月,著名的“叶九条”中重申:“台湾地方财政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接见杨力宇时,再次表态:“我们还可以给台湾财政援助”。


这表明台湾地区在财政开支方面,除自保自足、不上交中央财政外,即使遇到难以承受的天灾人祸或财政赤字,中央政府也会全力相助。如香港回归后,中央政府长期给予香港经贸、金融、货币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


五、台湾地区涉外关系问题


第14条 “保持一定的外事权,可以同外商签订商务条约,保持经济联系,可以发护照、办签证”。两岸统一后,台湾地区将享有一定的外事权,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协定。据统计,香港回归后,依据基本法仍可独立发展对外关系,特区政府共有51个驻外办事处,125个外国驻港机构,世界有168个国家或地区给予香港特区护照免签待遇,在国际上名列前茅,参加的国际组织有78个。世界排名前100的银行目前有73家在港营业,香港每年举办各类大型展会100多场,接待各国与会者200万人。214项国际多边条约得以适用香港。目前,已有超过100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部长级外宾应邀访港,举办或协办国际会议1000余次。有144个国家或地区给予澳门特区护照免签待遇,外国驻澳机构有85个。


第15条 “允许保留同美、日和其他国家的民间关系不变”。1978年下半年,邓小平就提出:“如果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比如说,美国在台湾有大量的投资,日本在那里也有大量的投资,这就是现实,我们正视这个现实。”“美日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我们允许包括美国、日本在内的各国同台湾继续保持民间贸易、商务、投资等等关系。”“即使台湾与祖国统一后,外国投资也不受任何影响,我们尊重投资者的利益。”针对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且广受台湾同胞关注的“国际空间”问题,2022年8月发布的《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再次指出:两岸“统一后,有关国家可以继续同台湾发展经济、文化关系。经中国中央政府批准,外国可以在台湾设立领事机构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国际组织和机构可以在台湾设立办事机构,有关国际公约可以在台湾适用,有关国际会议可以在台湾举办。”以上种种倡议和论述,体现了大陆方面努力为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创造条件的意愿。


这表明在两岸统一问题上,我党始终尊重台湾现实,尊重和保留台湾地区与外国的民间关系,包括外国在台湾地区的投资、民间交往照旧,对台湾同外国进行民间性质的经济、文化往来不持异议,一切对涉外关系将被大陆封杀或限制的担心是多余的。


第16条 “台湾可以参加允许地区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习近平会见马英九时说:“我们了解台湾同胞对参与国际活动问题的想法和感受,重视并推动解决了许多与之相关的问题。只要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两岸双方可以通过务实协商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我党多次重申,只要在一个中国的框架下,大陆方面将会考虑根据有关国际组织的性质、章程规定的实际情况,以中国政府同意和接受的某种方式,来处理台湾的加入问题。2009年至2016年,经两岸协商,台湾地区以“中华台北”名义、观察员身份参加世界卫生大会,同新加坡签署经济合作协议等。台湾地区已加入的亚洲开发银行、亚太经合组织、世贸组织等20多个国际组织,就是以“中国台北”的名义所取得的。


六、关于台湾人士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问题


第17条 “中央政府给台湾留出名额,台湾各界人士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管理”。1956年10月,毛泽东会见有关人士时提出:“台湾只要与美断绝关系,可派代表回来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时再次强调:“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邓小平多次提出:“中央政府里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这表明和平统一后,台湾人民将参与国家管理,台湾党派、团体和人士,不仅掌管台湾地区事务,还能在中央政府担任要职,参与管理全国的事务。香港、澳门回归后,两地各界人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政协担任领导职务和委员的达1500余人,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七、关于两岸交流合作问题


第18条 “实行通邮、通商、通航,进行学术、文化、体育、科技交流”。从1949年至1978年的30年间,两岸经贸往来基本中断。古人云:“往来不穷谓之通”。路通则心通,心通则人和。两岸隔绝的时间愈长,历史的积怨和不信任感就愈重。只有建立融洽的、相互信任的良好关系,才能逐步消除对立情绪,增进共识。1979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尽快实现通航、通邮,进行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方面交流的政策主张。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八项主张中提出:“面向21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之后,胡锦涛提出了促进两岸经济、文化、社会交流合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新时代,习近平在会见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荣誉董事长萧万长一行时指出,“希望两岸双方共同努力,排除干扰,为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各领域交流合作采取更多积极措施,尤其是为两岸基层民众、青年交流往来多创造条件,以增进相互了解,融洽彼此情感,实现心灵契合”。2015年5月,习近平在会见中国国民党主席朱立伦时指出,“两岸交流,归根到底是人与人的交流,最重要的是心灵沟通。实现心灵契合”。


从2012年至2022年,大陆有关部门为促进两岸经济文化社会领域交流合作和深化两岸融合发展,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政策重在互利互惠双赢,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政策重在增进情感和认同,两岸社会交流合作政策重在增进了解和互信。笔者认为,44年来,两岸开放交流经历了从间接、零星交流(1979年—1987年)、单向交流(1987年—1991年)、双向交流实现与发展(1992年—2007年)、两岸同胞大交流(2008年—2015年)、两岸融合发展(2016年——2019年)五个阶段,在经贸、文化、社会三大领域等领域取得历史性进展,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不断夯实经济、文化、社会基础。


在人员往来方面,自1987年底两岸同胞隔绝状态被打破以来,台湾同胞来大陆探亲、旅游、就学和从事商务、交流活动的人数,已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每年1万人次增加到2019年600多万人次。两岸共开航点64个、每周客运航班828个。海运方面,两岸直航港口85个。两岸交流活动已遍及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台湾地区22个县市。台湾2300万人口来过大陆的超过600万人。2019年两岸人员往来约900万人次,其中台湾同胞来大陆超过600万人次。10多万人向大陆有关方面申请了台胞证。2020年以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和民进党当局设置政治障碍的影响,线上交流成为两岸同胞交流互动的主要形式,两岸各界每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近千场交流活动。


在经贸往来方面,据统计,自两岸开放以来,两岸贸易总额累计已达31857.3亿美元。2011年两岸贸易额为1600.3亿美元,2020年两岸贸易额仍突破2356.9亿美元,2021年两岸贸易额增至3283.4亿美元,2022年两岸贸易额增至3169.78亿美元,其中,大陆对台出口815.9亿美元,自台进口2380.9亿美元。全年大陆对台逆差1565亿美元。大陆稳居台湾地区最大出口市场、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台商岛外投资第一大目的地。截至2022年12月,在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对台累计减免关税约85.2亿美元,大陆对台出口享受减免关税约9.7亿美元。台湾对大陆的贸易依存度超过46%。台官方承认,台湾目前的经济增长,三至四成有赖两岸经贸的贡献。如果经济增长达6%,其中2%是两岸经贸增长所致。


据台湾“经建会”效益评估分析,两岸开放直接“三通”,每年海上货运、空中客运、电信、通汇等费用至少可节省7.33亿美元,其中海运直航可节省2.48亿美元;空运直航可节省4.38亿美元,时间可省695万小时;电信直通可省中转费2400万美元;直接通汇可省2200万美元。有人以台北至上海的直飞机票为例,算过这样一笔账:经香港的往返经济舱机票大约需要530美元,经澳门也需500美元左右,若由桃园机场直飞上海浦东机场,来回机票大约可节省300美元左右。


在文化教育交流方面,两岸艺术、影视、文物、宗教、体育、医疗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在交流人数、内容、层次、项目、效果各方面都有相当拓展。1987年至2022年,大陆赴台交流项目324325个,交流人数1967504人次。2009年以来,大陆在山东、湖北、福建等24个省区市批准设立了91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给两岸同胞提供了更多交流合作、回顾历史、品位文化、畅叙亲情和共同发展的机会。2022年,以线上线下结合等形式持续举办文化、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基层、青年、少数民族、两岸婚姻群体、宗教和民间信仰等各类两岸活动,全年累计超过1000场次,确保交流不停不断。特别是2018年2月28日,大陆有关方面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内地高等院校累计招收台湾学生6万余名,教育部累计开展对台交流项目1300余个,两岸1000多所高校参与,师生交流范围更广、程度更深。两岸科技交流涉及电子、信息、能源、气象、航空航天、核工业、机械、计算机、光电、通信、生物、海洋、医学、基础科学、水利、地质等各个领域。


这充分表明我党提出的两岸交流合作政策是符合台湾民意的,反映了台湾同胞的迫切愿望,反映了台湾大多数民众的利益和要求。实际上,两岸开展交流合作后,大陆方面对台湾实行一定倾斜政策,台湾方面获利更多一些。习近平强调,“不管遇到多少干扰阻碍,两岸交流合作不能停、不能断、不能少。”“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


第19条“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台湾地区拥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大陆有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两岸进一步加强经济交流与合作,优势互补,对于台湾经济的发展有重大意义,对祖国大陆也是有益的。多年以来,经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两岸经贸终于冲破了各种阻力,由暗到明,由小到大,由单向到双向,由单一到多元,开始形成互补互益、互利互惠、日益紧密的格局。


据统计,目前,台湾地区百大企业高层主管,基本上都来祖国大陆参访、考察投资。截至2022年底,台商投资大陆项目累计达到129994个,投资金额720亿美元。截止2022年第二季度,到大陆投资的上市公司679家,上柜公司519家,合计1198家,占全部上市上柜公司总教1657家的72.3%。据台湾《2021投资台湾大调查》,台商在岛外的营运总部与据点,59.3%设在大陆;台湾企业岛外投资优先选择第一名为大陆(31.9%)。台湾《天下》杂志调查显示,目前在台湾地区每3个人当中就有1人有家人或亲友在大陆工作,每2.5人中就有1人有家人或亲友在大陆做生意。改革开放以来,两岸经贸发展的实践证明,台湾同胞总是受益者。


这些数字的背后,意味着着大量的商业利润、企业发展后劲、民众就业机会,是两岸经济的“双赢”。两岸本是一家,经济上又具有极强的互补性,完全可以开展良好的合作。《诗经·小雅·常棣》中讲:“棠棣之华,鄂不华棒,凡今之人,莫如兄弟。”两岸本是一家,经济上又具有极强的互补性,完全可以开展良好的合作。


祖国大陆的现代化建设,为两岸经济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也为台湾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腹地。这表明两岸统一后,大陆的发展将给台湾带来更大的商机,统一是有益于台湾人民和社会发展的。两岸同胞理应携手并进,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和两岸共同繁荣。


八、关于台胞合法权益问题


第20条 “保证台胞在国内的一切正当、合法权益”。保护台湾同胞权益,是两岸共同的责任。1995年1月,江泽民在发表的八项主张中强调:“2100万台湾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为我党提出了保护台胞正当权益的总要求。针对两岸交流衍生出大量的人民权益保护问题,我党广泛听取意见,予以解决。


1990年9月,两岸红十字组织达成了解决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居民和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遣返问题的协议(“金门协议”)。之后,针对越来越多的台商到大陆投资,大陆又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法律、法规,形成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为核心,包括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在内的一整套法律体系,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出台有关保护台湾同胞投资的具体规定。台胞在大陆的一切正当、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2018年以来,大陆有关方面先后出台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26条措施”,助力台胞台企发展的“11条措施”“农林22条措施”,以及扩大开放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设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助力台胞台企分享更多大陆发展机遇、享受更多同等待遇。支持台胞、台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其中,有12条措施涉及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主要包括:明确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享有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明确台资企业用地、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台资农业企业可享受的相关政策,并支持两岸业者在小额支付、征信服务、银团贷款等方面深化金融合作。


这表明大陆方面从未也不会以政治分歧影响和干扰两岸经济合作,“你的还是你的,我的也让你分享”,台湾同胞尽可以大胆放心地在大陆投资赚钱。


第21条 “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1988年初,党中央领导人明确提出,对探亲回来的


1991年,大陆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就台湾同胞要求来大陆定居、探亲、旅游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以后,又就在大陆就读后毕业的台湾学生就业问题专门制定政策,提出“只要具备在大陆就业的相应条件,符合用人单位需要,有关部门允许他们在大陆就业”。特别是2018年2月28日,大陆有关方面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大陆各地推出一系列配套落实措施,推动台湾同胞率先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享受大陆居民同等待遇。


目前,台湾同胞回大陆定居的人数有15.8万人;两岸通婚人数达到38万多对;目前台商在大陆常住人口有近200万人,其中70万居住在上海。这些人员在大陆经商、求学、通婚、定居,都不受任何影响。


第22条 保护台胞在海外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其与外国的经贸、文化往来提供方便”。保障台胞在海外的正当合法权益是我们的一贯政策,也是中国政府一切驻外机构的职责。江泽民提出:“我们党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包括驻外机构,要加强与台湾同胞的联系,……关心、照顾他们的利益,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习近平多次指出:“两岸同胞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愿意提供各方面的援助。”


多年来,我驻外使领馆对待台湾同胞就像对待大陆同胞一样,一视同仁,积极给予保护;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测事件而蒙难受损的台胞,主动关心慰问,提供各种方便、资助和保护,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据统计,每年我驻外使领馆处理的领事保护协助案件数万起,其中许多涉及在海外长期居住或旅行的台湾同胞。1990年,海湾战争爆发,我驻科威特大使馆立即安排在当地的100多名台湾劳务人员和大陆人员一起撤离。1995年,日本大阪、神户发生强烈地震,我驻日本使领馆及时把救援物资、慰问金、抚恤金等送到受灾的台胞和台湾留学生手中。1997年4月,在印度尼西亚旅行的150名台湾同胞回乡受阻,我驻印尼使馆马上给予援助。1997年7月,柬埔寨内战爆发,上千名台湾商人及旅游者滞留金边,我驻柬使馆人员即刻向台湾同胞伸出援助之手。2003年3月,伊拉克战争爆发后,为保护该地区台湾同胞的生命安全,我民航总局立即开放应急航路,安排台湾“中华航空公司”的班机改飞祖国大陆昆明、成都、兰州、乌鲁木齐等航区至中亚、欧洲等地。2012年3月,台湾渔船“NAHAM3”号在非洲索马里海域被索马里海盗劫持,我驻肯尼亚使馆在联合国有关机构的协助下,幸存的26名船员全部获得解救。2017年1月,在墨西哥1名旅居当地的台胞遇到枪击不幸身亡,我驻墨西哥大使馆获悉后,立即约见当地主管检察官提出交涉,两周之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等等。


2021年3月疫情期间,大陆有关方面在海外启动“春苗行动”,让尽可能多的包括台胞在内的海外同胞打上新冠疫苗。据不完全统计,已协助超过170万海外中国公民在160多个国家接种新冠疫苗,其中包括数千名台胞。2022年8月之前,有4000多名台湾民众遭诱骗赴柬埔寨被囚禁殴打,中国驻柬使领馆竭诚相助,与柬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全力保护台湾同胞在柬安全与合法权益。乌克兰危机中,我使领馆安排5200名台湾同胞安全撤离。台湾同胞无论在什么地方,遇到什么困难,祖国都是他们的坚强后盾,愿尽最大努力提供协助。


两岸统一后,这一问题更不存在,中国政府在全世界180多个国家的使领馆都是海外台胞的娘家,将进一步保护、帮助海外台胞。有强大祖国做依靠,台湾同胞在国际上腰杆会更硬、底气会更足,更加安全、更有尊严。


九、关于两岸商谈问题


第23条 缓和两岸局势,“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两岸间的敌对状态,是历史造成的。早日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是两岸关系发展的现实需要。为了实现完成国家统一大业的庄严承诺,70多年来,不管台湾地区执政权怎么变更,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始终追求通过协商谈判实现以和平方式统一祖国,多次重申政治商谈主张,为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创造条件。


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大陆方面认识到两岸一时还不可能直接举行和平统一谈判的情况下,率先提出通过商谈,正式结束台湾海峡的军事对峙状态。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告台湾同胞书》中写道:“如果我们还不尽快地结束这种分裂局面,早日实现祖国的统一,我们何以告慰于列祖列宗?何以自解于子孙后代?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凡属炎黄子孙,谁愿成为民族的千古罪人?”


1991年6月,中共中央台办负责人受权谈话,首次正式向台湾方面倡议先举行“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的谈判,并建议以此带动其他方面的谈判,消除相互敌对和相互伤害,为两岸关系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此,我们尝试过进行民间性的两岸事务性商谈。之后,我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反复说明:“进行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的谈判并达成协议,两岸共同维护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只要台湾不搞分裂、外国势力不干涉中国的统一,就不存在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可能性,台湾同胞求和平、求安定的愿望就能得到充分满足,两岸关系就能大步向前发展。”


几十年来,大陆方面竭尽全力,不断为早日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创造条件。20世纪60年代中期,党中央委托曹聚仁等向蒋介石转达的六项和谈内容方案,提出将福建厦门与金门可合并为一个自由市,作为北京与台北之间的缓冲与联络地区。1979年元旦起,停止对金门等岛屿的炮击,并陆续在沿海建立了台湾渔船停泊点和渔民接待站,为台湾渔民探亲、渔船避风、加油、补给提供方便。


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陆单方面停止向台湾本岛和金门、马祖诸岛空飘、海漂宣传品;撤消了福州军区,把福建一些前沿阵地、观察所开辟为经济开发区和旅游点,并在厦门设立经济特区,成为对台经贸合作的重要基地。“我们如果对台湾有敌意,有动武意向,那么福建地区绝不会只保留有限兵力,将会有两个、三个、甚至十个军的兵力部署”。以后,还专门铺设了由福建同安接引汀溪水库为金门供应淡水的输水管道,于2018年8月5日正式向金门供水,使得“两岸一家亲、共饮一江水”从愿景变成现实。


2005年4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在北京共同发布“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提出,“促进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建构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架构。”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再次呼吁:“为有利于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作出安排,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2016年11月1日,习近平会见洪秀柱时再次提出:“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也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国共两党可以就此进行探讨。”


第24条 “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20世纪50年代中期,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调整了原来提出的中央与地方谈判的方式,提出“中国政府同台湾地方的负责当局协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步骤”“倡议第三次国共合作”。20世纪80年代初期,邓小平在会见外宾谈到两岸谈判问题时就指出,“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提出“中国政府愿意同台湾地方的负责当局协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步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


20世纪90年代初,江泽民提出“就两岸正式谈判的方式问题同台湾方面进行讨论。”1995年1月,根据台湾地区内部形势变化,江泽民正式提出“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用两岸谈判对谈判主体作了定位。2000年台湾地区政党轮替后,大陆再次强调,愿意和一切反对“台独”、支持统一的党派和人士举行谈判。台湾不管谁当权,只要他坚持一个中国,我们都欢迎他到大陆来,我们也可以到台湾去,实现双方高层对话与谈判。近年来,习近平多次指出:“无论哪个党派、团体,无论其过去主张过什么,只要承认‘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认同其核心意涵,我们都愿意同其交往。”


这充分表明在两岸谈判方式上,大陆方面会充分考虑到台湾的政治现实,照顾到台湾当局、各党派的利益和关于平等谈判地位的要求,在谈判主体的资格认定上,始终采取务实的平等谈判方式,共议统一。只要台湾当局不违背一个中国原则,不以“国与国关系”来定位两岸关系,祖国大陆在两岸的政治定位上会保持一种开放的态度,也有可议的空间。大陆重申两岸对话与谈判,不提中央对地方谈判,没有谁被谁“矮化”“边缘化”“地方化”的问题,也不存在大陆“吞并台湾”“消灭台湾”的问题。


第25条 “在和平统一谈判的过程中,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参加”。这是我党历代领导人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上的一贯态度。尽快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并吸收各界人士参加,也是我党的一贯政治主张。关于这点,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台湾问题的讲话和官方的文件中到处可见。


特别是自1987年底长达30多年的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后,两岸接触与商谈形势出现新的情况,江泽民提出:“欢迎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同我们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也欢迎他们前来参观、访问。”“在两党商谈之前,同各个党派、团体切磋议案,共商国是;在商谈之中,及时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甚至在参加会谈的代表中,也可以吸收其他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


之后,我党反复重申:“对于台湾省的任何团体和个人,只要是真正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促进‘三通’和交流,我们都愿意与之接触,进行讨论”。“谈起来不一定就谈统一,可以谈各种方案,大家来讨论。台湾各民众组织、党派都可以参加讨论。至于台湾其他党派、组织,我们都可征求意见,欢迎他们来,我们也可以去,集思广益各方面的意见,大家来比较,看看哪种方案可行”。


特别是在迈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之际,习近平提出了两岸民主协商倡议,“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两岸各政党、各界别推举代表性人士,就两岸关系和民族未来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协商,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等主张,让两岸民间力量得以更广泛地参与到协商谈判之中。


这表明我党在处理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问题上,始终发扬民主,和各界代表人士进行广泛接触,交换意见,尤其是吸纳台湾地区各党派、团体和代表人士、台湾民众一切合理可行的要求和建议,共同推动两岸和平统一进程。大陆真诚地欢迎台湾同胞、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是。


第26条 “谈判可以分步骤进行”。20世纪90年代以来,根据海峡两岸和外部形势变化,中国共产党将国共谈判发展为包容性更广、现实性更强的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创造性地提出了分步骤谈判的设想。


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在著名的八项主张中重申举行“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的谈判,并提议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2008年8月3日,贾庆林提出两会商谈“秉持‘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精神,先易后难,先经济后政治,循序渐进,务实解决两岸同胞关心的问题,推动两岸协商谈判不断取得进展”。


1991年12月,大陆成立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海协会先后与台湾地区的海基会成功地举行了2次“汪辜会谈”和数次经济性、事务性商谈与对话。两会代表于1992年11月在香港达成“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的所谓“九二共识”。2008年到2016年,两岸相互信任初步建立,“两会”制度协商取得切实成果。9次国共论坛达成140项共同建议,11次两会协商达成23项协议和多项共识,解决了许多重大问题。


之后,国台办《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中重申:“两岸协商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灵活多样。我们愿意在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同台湾各党派、团体和人士就解决两岸政治分歧问题开展对话沟通,广泛交换意见。我们也愿意继续推动由两岸各政党、各界别推举的代表性人士开展民主协商,共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大计。”


两岸先谈起来,总比不谈好。两岸中国人的谈判,始终有着广阔的空间和余地。只要双方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谈起来,谈判的日期是开放的,谈判的地位是平等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找到双方均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这充分表明了大陆方面向台湾方面展现的善意和实事求是的态度。


第27条 “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1992年10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就提出了这一重要主张。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不管什么话题、什么要求、什么方式,都可以开诚布公地谈。“可以谈国家统一问题,也可以谈两岸关系中的重要问题,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问题。”有问题不怕,只要能提出来,大家共同商量,多沟通,多讨论,总会找到解决的办法。


之后,我党多次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暂时搁置某些政治争议,尽早恢复两岸对话和谈判。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可以谈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问题,可以谈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空间问题,也可以谈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等问题。”“无论什么人在台湾当权,只要他们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摒弃‘台独’主张,停止‘台独’活动,两岸关系即可展现和平稳定发展的光明前景”,包括恢复两岸对话与谈判,平等协商,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共同构造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框架。


2019年1月2日,习近平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指出:“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台湾任何政党、团体同我们的交往都不存在障碍。以对话取代对抗、以合作取代争斗、以双赢取代零和,两岸关系才能行稳致远。我们愿意同台湾各党派、团体和人士就两岸政治问题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有关问题开展对话沟通,广泛交换意见,寻求社会共识,推进政治谈判。”


为此,大陆方面持续推动两岸不同形式的协商谈判,从最早的事务性商谈、两岸事务主管部门交往磋商,发展到正在积极推动尚未实现的两岸政治谈判、两岸民主协商。每次商谈都促进了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如1986年举行的两航谈判,开启了两岸公开接触与商谈的序幕;1992年两岸两会在香港会谈并形成的制度化平台,对解决两岸关系中的实务问题和扩大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提供了有效保障;2014年的两岸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会面商谈,开创了两岸事务主管部门联系沟通的新模式;2015年两岸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第四次商谈,促成了1949年以来两岸最高领导人的首次会面,为两岸关系翻开了历史性的一页。无数事实证明,接触总比不接触强,谈总比不谈好。


这充分说明,我党对进行两岸对话与谈判始终抱有很大的诚意,只要有一线希望,就尽百分之百的努力。我党的主张,一无逼人之志,二想台湾人民所想,三采务实可行之做法,四对台湾人民表示充分的尊重。惟有博大的胸怀,才能广纳群言,博采众长,能够担负起完成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


第28条 “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共同维护台海和平与安全。”半个多世纪以来,两岸军事对峙状态已成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严重障碍。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不断发展、思想文化交流的日益紧密,1995年1月,江泽民重申,举行“正式结束敌对状态,逐步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的谈判。2004年5月17日,中央台办、国台办就当前两岸关系问题发表声明,提出:“恢复两岸对话与谈判,平等协商,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共同构造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框架”。《2004年中国国防》白皮书提出:“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建立军事互信机制”。


2005年4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在北京共同发布“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提出,“促进终止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建构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架构,包括建立军事互信机制,避免两岸军事冲突”。 共同维护台海和平与安全,确保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再次呼吁:“为有利于稳定台海局势,减轻军事安全顾虑,两岸可以适时就军事问题进行接触、交流,探讨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


2015年11月7日, 习近平在新加坡与马英九会见时提出:“设立两岸热线有助于双方及时沟通,避免误判,处理紧急问题。双方两岸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可以先建立起来。”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稳定台海局势,减轻军事安全顾虑,为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展开政治谈判创造有利条件,形成两岸新型军事关系,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逐步化解对立,促进和谐,共谋中华民族发展大业,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奠定坚实基础,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


第29条 “要让也让给咱中国人”,“中国人要帮中国人”,“中国人不打中国人”。70多年来,海峡两岸就像毛泽东在上个世纪50年代末引用《长恨歌》中“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所形容的那样,是割舍不断的。两岸同胞同文同种、同根同缘,都是中国人,共同利益多于外国人,自家人的“家务事”总比“外事”好商量。1978年5月,邓小平会见客人时说:“对自己国家统一的问题,我们怎么能够不关心,不急于解决呢?我们很希望能早日解决这个问题。”2003年3月,胡锦涛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与台湾代表团语重心长地讲道:“中国是两岸同胞的中国,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两岸合则两利、通则双赢、分则两害”。


习近平多次指出:“亲望亲好,中国人要帮中国人。两岸同胞是一家人,两岸的事是两岸同胞的家里事,当然也应该由家里人商量着办。”“我们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将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让大家有更多获得感。”只要台湾当局将眼光放远,不为自己的私利所想,不被现时的分歧迷惑,两岸关系就能超越困局,开辟出一条宽广的和平统一之路。只要在一个中国的框架内,双方都有“合”的诚意,大陆方面还可释放更多的善意,一定能找到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让“两岸一家离”变成“两岸一家亲”,彻底终结非打即骂“两岸一家仇”的敌对状况。


和平统一之后,台湾地区将永保太平,民众将安居乐业。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制度更加完善,台湾经济将以大陆市场为广阔腹地,发展空间更大,竞争力更强,产业链供应链更加稳定通畅,创新活力更加生机勃勃。


十、关于两岸领导人交往问题


第30条 “欢迎台湾当局领导人以适当身份来大陆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中国的统一这件事, 要台湾海峡两岸的领导人和人民来决定。两岸的领导人为中华民族的历史做这件好事情,这在历史上是要大书特书的。正因如此,1981年10月9日,时任总书记胡耀邦提出:“邀请蒋经国先生、谢东闵先生、孙运璇先生、高魁元先生、蒋纬国先生、林洋港先生,邀请宋美龄女士、严家淦先生、陈立夫先生、黄杰先生、张学良先生,以及其他各位先生,邀请台湾各界人士,亲自来大陆和故乡看一看,愿意谈谈心当然好,暂时不想谈也一样热烈欢迎。”


20世纪90年代初,杨尚昆在会见台湾《中国时报》记者时表示:“如果李登辉先生下决心请我去,我就去。蒋经国在世时,我就捎过这样的话。因为我同他是同学。只有沟通,才能达成共识,建立互信。”江泽民代表中共中央也多次发出邀请:“欢迎台湾当局领导人以适当身份来大陆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可以先来看一看,也可以来交换意见。我们都热情欢迎,以礼相待。”


这表明双方领导人完全可以适当身份见面。海峡咫尺,殷殷相望,总要有来有往,不能“老死不相往来”。


在两岸政治家的不断推动下,2005年4月26日至5月3日、5月5日至5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邀请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后到大陆进行历史性访问。国共两党领导人发表《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成为两党共同政策纲领,建立了政党定期沟通平台。这是自1945年国共重庆谈判60年来,国共两党领导人首次历史性会谈,翻开了两党交往新的一页,奠定了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这一两党交往的政治基础,向国际社会显示了中国人民有智慧、有能力处理两岸关系,共同谋划两岸关系的发展前景。


在此基础上,自2008年以来,两岸政党交流对话常态化发展,国共两党定期举办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两会商谈制度化推进,2008年至2012年,共举行8次领导人会谈签署18项协议。两岸城市交流全面展开,大陆各省区市主要党政领导赴台交流参访,台湾地区的县市长也登陆来访。民间政治对话开展,大陆派出高级别学术代表团赴台参加学术研讨会,首次在岛内就包括政治议题在内的各种议题进行综合性研讨等。


2015年11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与台湾方面领导人马英九在新加坡会晤。习近平指出:“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两岸领导人见面翻开了两岸关系历史性的一页。”这是1949年以来两岸领导人的首次会晤,在新加坡香格里拉饭店他们的握手被称为“世纪之握”。这次会晤将两岸政治互动推向一个新高度,为未来两岸关系发展确定了方向,为未来两岸高层交往树立了典范。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为两岸同胞指明了两岸关系发展的方向、基础、路径和目标,对两岸关系长远发展意义重大。


十一、关于两岸共同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问题


第31条 “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一国两制”是大陆方面关于台湾与大陆统一后制度安排的基本框架,是中国共产党70多年来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方针政策的集大成。“‘一国两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开拓前进。”从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一纲四目”,70年代末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80年代的“叶九条”、“邓六条”,90年代的“江八点”,新世纪的“胡四点”,以及在香港、澳门回归后的实践,都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一国两制”方案的不懈探索。   


由于台湾问题的特殊性,“一国两制”的香港和澳门模式不一定完全适用于台湾问题,但“一国两制”在政策安排上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强调:“‘一国两制’的提出,本来就是为了照顾台湾现实情况,维护台湾同胞利益福祉。‘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会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会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会充分照顾到台湾同胞利益和感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统一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分提出,进一步指出:“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2019年1月2日,习近平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讲:“我们愿意同台湾各党派、团体和人士就两岸政治问题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有关问题开展对话沟通,广泛交换意见,寻求社会共识,推进政治谈判。我们郑重倡议,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两岸各政党、各界别推举代表性人士,就两岸关系和民族未来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协商,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共同探讨“一国两制”在台湾地区的具体实现形式。


习近平指出:“我们将继续团结台湾同胞,积极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国两制’将被广大台湾同胞重新认识;在两岸同胞共同致力实现和平统一的过程中,‘两制’台湾方案的空间和内涵将得到充分展现。”“我们真诚希望所有台湾同胞,像珍视自己的眼睛一样珍视和平,像追求人生的幸福一样追求统一,积极参与到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正义事业中来。”“鼓励开展两岸民间政治对话,积累共识,为今后两岸协商解决政治分歧问题逐步创造条件”。


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实现祖国统一,是这一代中国人的责任。为此,大陆方面提议海峡两岸进行和平统一谈判,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探讨“一国两制”在台湾地区的具体实现形式。谈判议题可以包括:(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如“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共同构造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框架”等)。


按照“一国两制”的早期构想,国家统一以后,台湾地区可以继续维持现有制度不变,保持司法独立,保留军队,中央不干涉台湾地区的党政军等具体事务,并允许台湾当局的人员参与到中央政府当中。其中关于极为敏感的“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中的军事安排问题,大陆方面一直都在热切期盼台湾方面军营的声音,愿意悉心聆听同胞们的真诚建议,大家一起探讨研究,将合适的观点和意见纳入到最后的“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中。


两岸的事,“只要谈就有希望”。自家人的事情自家人坐在一起商量,在两岸关系发展的过程中,商讨两岸的各项安排,使得“一国两制”能够以最适合台湾地区实际情况的方式实现。可以想象,两岸各政党、各界别代表性人士“齐聚北京一道开会”将是感动中国、感动历史的情景!


第32条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民族复兴道路上台湾同胞不能缺席。在新时代,契合两岸同胞共同心愿,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当前两岸关系发展,“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两岸青年要勇担重任、团结友爱、携手打拼。我们热忱欢迎台湾青年来祖国大陆追梦、筑梦、圆梦。两岸中国人要精诚团结,携手同心,为同胞谋福祉,为民族创未来!”两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脉相连、文化相通,没有任何理由不携手发展,融合发展。融合发展是两岸和平统一的重要途径。


如今,祖国大陆已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意气风发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台湾同胞不能缺席。目前,大陆从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政策,持续出台实施惠台利民政策措施,到支持台商、台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再到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加快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有力举措,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为此,大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提出要加快两岸融合发展、加强两岸产业合作、加强两岸人文交流、两岸基层和青少年交流。在“一带一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件中,也特别强调要为台湾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作出妥善安排。据了解,大陆累计设立了78家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有2000多名台湾青年在大陆高校任教;每年有近3000名台湾学生在大陆高校获得奖学金;近千名台胞考取了大陆各类热门行业职业资格;近300名台胞获得过地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两岸越融合、心灵越契合,对台胞越有利。”两岸同胞一条心、一起拼,定能大有作为!


实践充分证明,祖国大陆始终是台湾最坚强的后盾,正是有强大祖国做依靠,台湾同胞的民生福祉才会更好,发展空间才会更大。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是通向和平统一的重要途径,是造福两岸同胞的康庄大道。两岸只有相互欣赏,才能相互靠拢,手把手走得更远。


第33条“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进入新世纪,台湾岛内形势发生巨大变化,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勾连外部势力谋“独”挑衅,外部势力打“台湾牌”“以台制华”,成为阻碍祖国统一的主要因素。我党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反对外部势力干涉的态度更加明确,更加坚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大陆和台湾虽然尚未同意,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国家领土和主权从未分割、也不容分割”“中国人民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割出去”。2013年6月13日,习近平在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一行时指出:“‘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分裂活动仍然是对台海和平的现实威胁,必须反对和遏制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主张和活动不能有任何妥协。”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讲话:“我们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对任何人、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进行的分裂国家活动,13亿多中国人民整个中华民族都绝不会答应!”2021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包括两岸同胞在内的所有中华儿女,要和衷共济、团结向前,坚决粉碎任何‘台独’图谋,共创民族复兴美好未来。任何人者不要低估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2022年11月,习近平在同美国总统拜登会晤时强调“台湾问题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中美关系政治基础中的基础,是中美关系第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是中国的内政,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是中国人民和中华中华民族的共同心愿。任何人想把台湾同中国分裂出去,都违背中国民族大义,中国人民都绝不会答应!”


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强调,“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来干涉。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要由中国人来决定。”“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我们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必要措施的选项,这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广大台湾同胞。”“祖国完全统一的历史任务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解决台湾问题上的坚定毅志和决心。


结  论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追求国家完全统一的过程中,始终求中华民族之共同利益,求中华民族之历史尊严,求中华民族之伟大复兴。为此,一直以理性和务实的态度,积极努力,创造条件,舍得牺牲;始终敞开和平统一的大门,充满诚意、善意和耐心。我党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所开列的优厚条件,没有一条不是从台湾实际出发,为台湾民众着想。这些诚意并不是大陆方面的软弱,这些宽容并不是大陆没有武力统一的能力。恰恰相反,是能够办得到的。那么,为什么没有这样做呢?就是因为考虑到台湾人民的利益,考虑到两岸骨肉同胞“本是同根生”,不愿兵戎相见、骨肉相残。


据统计,在广泛讨论中国统一问题中,不少人士基于不同的政治立场与态度,提出了100多种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张和模式。经过逐个对比研究不难发现:没有哪一种模式像“一国两制”这样内容广泛,合情合理,符合中国国情和两岸现状。显然,“一国两制”方案,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兼顾了各方利益,为解决台湾问题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避免了各种极端主张的弊病。


无数事实说明,“一国两制”所允诺的条件之优厚,是其他任何模式无法比拟的,在世界其他任何国家也是找不到的;也是众多模式中最实事求是、最务实可行的方案。显然,“一国两制”是两岸和平方案,绝非战争方案或准战争方案。实行“一国两制”,有利于两岸和平统一与共同发展,真正形成两岸双赢的局面。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两岸双方应当在这个基础上,努力寻找共同点,寻找推动祖国统一的办法,维护和建设好我们共同的家园,而不是去拆散它。如果要想真和平,就应及时捕捉对方的善意,随时创造和平的氛围;如果不想和平,就会带着敌意的眼光和心态,恶意歪曲和抹杀对方的善意。


目前,尽管台湾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民众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比较混乱,不同主张的政党多次轮流执政。中美博弈对抗加深,美国顶格打“台湾牌”挑战中国核心利益,涉台国际环境亦有所恶化。但是,祖国大陆在发展中逐步解决台湾问题的有利态势没有颠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国际格局没有动摇,“台独”分裂没有任何条件基础。特别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海峡两岸走向统一历史性进程不可阻挡,稳步向前。一代又一代的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体中华儿女,坚持对台大政方针,保持强固战略定力,以霹雳手段遏制“台独”和外部干预,始终努力寻求以和平统一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发展的主导权和主动权,时和势始终在大陆一方。具体体现在“六个变与没有变”:


一是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决心意志没有改变,改变的是解决台湾问题的紧迫性日益上升;二是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以及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的原则立场没有改变,改变的是我军事斗争准备随着岛内和平统一土壤条件被侵蚀而换挡提速;三是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工作方针没有改变,改变的是对“台独”死硬份子的追责惩戒更具实质性、更“有感”;四是反对“台独”分裂的坚定立场没有改变,改变的是对“台独”势力和外部干涉势力互相勾联谋“独”的反制更加有力;五是坚持共同发展、共创双赢的路径、愿景没有改变,改变的是提出了“两岸融合”发展的升级版;六是坚持大力促进两岸文化交流没有改变,改变的是提到了促进心灵契合的崭新高度。总之,不变的是对台方针政策的延续性、创新性,改变的是更加与时俱进、时不我待。


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正如习近平讲的,“党用伟大奋斗创造了百年伟业,也一定能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一个历经沧桑、生生不息,既有着源远流长的灿烂文明,也有着几千年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既有着承受灾难的毅力,更有克难制胜的智慧真正和平崛起的中国,定能有办法完成国家统一。国家统一、民族复兴的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祖国完全统一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


值班编辑:白雪 李宽

技术支持:李馨雨

值班总编:闫金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