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强调,退役军人经过部队严格教育训练和重大任务考验,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坚决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主席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紧跟强国兴军事业发展进程,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大胆创新、主动服务,在退役军人作用发挥上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当前,我国已经踏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发挥退役军人作用也要顺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实现新发展,努力站上新高位、开创新模式、迈上新台阶。
着眼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标定新时代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政治新站位
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党中央把握强国强军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眼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人才资源是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一个重要领域,退役军人曾经为兵、解甲为民,作为军地通用的优质人才资源,必须从更高政治站位上审视和推动他们作用发挥。
标定打破军地界限和推动军民一体的政治新站位。在思想观念上把军地人才同等看待、一体对待,牢固立起无论是军队人才还是地方人才都是党和国家人才的“大人才观”。遵循市场规律和人才价值规律,尊重一切人力资源都是“生产要素”这一客观事实,从国家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战略高度来审视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推动社会需求与退役军人特性价值相匹配。特别是随着军队面向地方直接选拔招录军官、招聘文职人员,还有军地合署办公、人员交叉培训、互派代职学习等创新举措推开,以往军地人才壁垒正逐步打破,军地人才界限更加模糊、身份转换更加灵活,地方要把退役军人当作“重要人才”来看待和接纳,发挥他们在政治建设的引领作用、练兵备战的服务作用、国防教育的师资作用、道德传承的示范作用、军地共建的融促作用、精神文化的催化作用、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和谐稳定的骨干作用。
标定助推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共同提升的政治新站位。退役军人来自地方,经过部队锻炼培养后又回归地方,他们既有“军”的经历了解军队,又有“民”的身份熟悉地方,无论经济社会还是国防事业都离不开退役军人群体的接续付出、贡献力量,要重视发挥好他们“双跨”优势,实现“一份投入、多重产出”综合效益。和平年代,退役军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能够自觉赓续部队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参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建设,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大潮,更好助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战争时期,退役军人是最具有军事价值的国防动员资源,战时能够迅速成为一线战斗人员、作战支援人员、后方保障人员,对于提升军队战力、储备国防实力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作用。
标定实现国家战略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政治新站位。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国家诸多战略资源中居于首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人口出生率下降,适龄劳动力将会更加宝贵,如不把有限的人才资源配置使用好,会造成国家战略资源的极大浪费和损失。退役军人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锻造出的钢铁战士,退役时绝大部分处于青壮年,政治素质强、文化水平高、作风纪律硬,是难得的人才资源宝藏,要发挥好他们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地方要把军队当作大熔炉、大学校,将优秀青年选送到部队培养锻炼,然后军队又把训练锻造成材的退役军人交给地方安置使用,让人才资源在军地之间高效流动、良性循环,实现军地人才领域的协同发展、一体融合。
紧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创造新时代退役军人作用发挥平台新形态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华章的重大战略举措。着力发挥退役军人在我党执政兴国中的重要作用,应坚持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同频共振”,坚持聚焦强军兴军实践、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充分发挥个体优长三者“同向而行”,健全完善有利于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的新机制新平台新业态,以搭建舞台、构筑平台、提供讲台推进作用发挥走稳走深走实。
上下协同共推平台机制。把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纳入国家和军队人才工作规划“大盘子”通盘谋划,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依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专门协同推进平台,以军地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健全完善各级军地联合办事机构,加强退役军人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协调,健全年度工作部署、重点任务推进、定期会商调度等机制,建立日常工作联络联系、沟通协调、信息通报制度,构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运行顺畅的退役军人管理使用工作格局。
军地共享共用平台机制。以专业符合、年龄适宜的部分退役军人为试点对象,探索完善适应我国国情的军地干部使用交流机制,在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军地部门建构多方面、多领域军地干部交流体系,一体设计军地人才交流使用规划。着眼国家建设急需和个体优长,以政治素质、管理能力为重点,择优向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推荐退役军人;以专业能力、业务素养为核心,择优向地方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高端智库以及国际组织等单位输送退役军人;以社会需求、发挥余热为导向,综合运用返聘、派驻、兼职、预备役与现役人员相互转化等方式,深化退役军人在军地宽领域、多方式管理使用,不断提高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的广度深度和质量效益。
社会多方参与平台机制。积极鼓励、扶植和发挥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的桥梁作用,依托行业协会学会、社团组织机构,为退役军人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发挥作用提供条件。鼓励退役军人参加或成立政策咨询智库、技术创新智库,由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监管,为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决策提供相对独立的优质“第三方”决策咨询。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打造与官方军事发声平台互补的特殊话语平台,形成军事媒体平台内外结合、官民互补、有机协调的发声机制,增强国防军事宣传的社会可信度和对外影响力。鼓励优秀退役军人与地方社会组织合作,指导开展带有军事色彩的拓展训练、军事越野赛、夏令营等活动,培育强有力后备力量,营造崇尚军事职业的良好氛围。
公益事业有为平台机制。支持有政治素养、专业能力、管理才能和创业热情的非转业安置退役军人从事公益事业。联合中央社会工作部门,支持退役军人在企业党建中发挥作用,把支部建在连上的成功经验向支部建在“楼上”“线上”“群上”“链上”延伸。利用每年征兵季和高考招录时机,组织优秀退役军人参加征兵宣传、军校招录,以“过来人”身份引导激励适龄青年报名应征、报考军校,以榜样的力量带动适龄青年投身军营。鼓励和支持离退休退役军人参加国家“关工委”“希望工程”等工作,深入青少年中开展“大手拉小手、共筑中国梦”等主题活动,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以全国建立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为契机,遴选部分优秀退役军人作为国防教育专兼职教师充实国防教育师资队伍,进学校、机关、企业、社区开展国防教育,当好创新理论“传播者”、优良传统“寄语人”、红色场馆“讲解员”,用他们强大“精神磁场”辐射广大人民群众,传承红色基因、培塑家国情怀。
契合国家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进程,探索新时代退役军人作用发挥保障新模式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新时代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战略安排,也是凝聚退役军人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现实课题。着力发挥退役军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要与国家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融合,聚焦提供有序有利有为的坚实保障,探索建立新时代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的新框架新支撑新模式。
拓展服务保障。立足我国退役军人特殊的人力资源禀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筹社会资源的体制优势、组织优势、行政优势,加大购买社会服务的广度和力度,尽可能调动行业、产业、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积极性,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舒适、便捷、贴心的服务保障,解除他们发挥作用的后顾之忧。
建强服务网络。着力打造覆盖全员、贯穿全程、辐射全域、高效便捷的全方位退役军人服务网络,加大纵横贯通的从国家层级到社区乡村层级的服务平台点位建设,合理配备专兼职服务平台点位工作人员,着力提升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服务保障能力,在培训学习、咨询指导、跟踪扶持、法律援助和场地支持等方面,为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提供专业清晰、分类科学、供给精准的服务保障。
优化信息支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研发集敏捷查询、高效统计、科学分析、精准使用、快速动员等功能于一体的退役军人信息管理系统,涵盖退役年度、军兵种、军事专业、退役居住地和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类别基本情况,同步拓展涵盖军事专业素养能力、国防动员潜力和发挥作用意向等相关信息,有机融入国家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社会经济建设等国家相关领导指挥调度系统,强化动态管控、战时动员、信息服务、需求对接等功能,为精准发挥退役军人作用提供支撑。
完善权益保障。着眼破解直接影响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的权益保全问题,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完善社会、单位、退役军人个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建立报酬获得、合理增长、支付保障和荣誉授予等制度规范,以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程度为尺度,构建得到社会、单位、退役军人个体一致认可的“付出—获得”之间的均衡关系。培育持续向好的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环境条件,针对退役军人群体素质能力结构不同特点,论证制定退役军人参与领域的准入清单,加大相关准入支持扶持力度,激发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发展新要求,构建新时代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法规新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平等性、多元性、竞争性、法治性、开放性等特点更加凸显,这就要求逐步构建起与之相适应的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法规新体系。
细化完善配套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陆续出台,对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作用发挥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很多规定仍偏于原则性和导向性,亟待制定相应配套法规文件细化落实。国家层面应尽快出台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的意见及其配套法规。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也要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地方政策法规,将法律规定和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形成以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干、配套条例规章为支撑、地方政策法规为补充的新时代退役军人法规政策体系。
探索拓展市场化安置政策。在地方机构人员编制压缩精简的大背景下,完全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指令性安置退役军人压力越来越大。在做好退役军人计划安置兜底工作基础上,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从政策导向上鼓励退役军人以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等方式发挥作用,将工作重点逐步向培养提高再就业竞争力、给予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上聚焦。如在学历技能升级上,鼓励支持退役军人报考高职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特别是“双一流”院校并增加入学专项指标,对于自主就业的要提供创业就业指导、培训、服务和基金资助,通过利好政策促进退役军人作用更好发挥。
搞好政策法规落实督导。长期以来,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落实缺乏刚性力度,军地之间、官兵之间、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之间政策不平衡、落实标准不统一问题比较突出,国家性文件在各地各单位落实中把握尺度标准也参差不齐,导致全国范围内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情况差别较大。可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政策落实督查评估,把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情况纳入督查范围,既考虑到各地区发展差异,又兼顾到国家政策的统一性,通过国家行为推动退役军人有关法规政策刚性落地执行。
(作者:姚琛臣、宋绍松;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军队政治工作研究院军队人才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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